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2072902

2022-07-29 09:06信息来源: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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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下列证书或证明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

江房权监证字第:0010341

权利人:温从维、任永芹

不动产权利类型:住宅

不动产坐落:江油市中坝镇江凌路东段171号圣名国际B区(显圣名公馆B区)71单元265

执行文书: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326执恢1311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3261311号之一

 

 

公告单位:江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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