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钦红)
张钦红因保管不善,将江集用(2014)1100219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声明人: 张钦红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