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母志斌)

2021-11-29 13:45信息来源: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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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志斌因保管不善,将监证0358201、监证0358202、监证0358203、监证0358204、监证0358205、监证035820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江集用(2015250009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母志斌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