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下列证书或证明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江房权证监证字第:0049768、 0049777、0049775
江国用(2006)0101213-57 -50-42
权利人:刘兴贵
不动产权利类型:商业
不动产坐落:中坝镇北大街西段华泰二小区1栋1楼10号 和1栋1楼2号及1栋1楼17号
执行文书: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703执恢409号之五、之四、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0703执恢409号
公告单位:江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