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1112901

2021-11-29 11:17信息来源: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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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下列证书或证明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江房权证监证字第:0049768 00497770049775

江国用(20060101213-57 -50-42

权利人:刘兴贵

不动产权利类型:商业

不动产坐落:中坝镇北大街西段华泰二小区1110 112号及1117

执行文书: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703执恢409号之五、之四、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0703执恢409



 

公告单位:江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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