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定均因保管不善,将江集用(2014)第0701612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监证0446660、监证0446661、监证044666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定均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