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下列证书或证明作废。
权利人:周建保
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江油市不动产权第0014383号《不动产权证书》。
据:江油市人民法院执行函(2021)川0781执2430号。
公告单位:江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