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080201

2021-08-02 15:52信息来源: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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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下列证书或证明作废。

 

权利人:周建保

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江油市不动产权第0014383号《不动产权证书》。

据:江油市人民法院执行函(2021)川07812430号。

 

 

公告单位:江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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