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军因保管不善,将江集用(2015)第2500077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监证0358102、监证0358103、监证0358104、监证035810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元军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