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江国用(2000)字第0900032号、江国用(2000)字第0900036号、江国用(2000)字第0900011号、江国用(2000)字第090003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现委托本院职工:唐军同志前来办理遗失补办相关事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特此声明。
被委托人(签字盖章):唐军
声明人(签字盖章):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