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国因保管不善,将江集用(2015)第320125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请于挂失生效15个工作日后前来办理补办事宜。
声明人:彭文国
2020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