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2020-02-19 17:02信息来源: 江油市政府办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开展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通知》工作要求中提出,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改革目标,是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企业开办“零成本”相关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企业开办“零成本”的创新举措,提高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知》提出“零成本”方式为投资者减负:自2020年1月1日(含当日)后在我市新开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即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其首套印章(即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刻章费用(200元以内)以及如需邮寄(限邮政快递)营业执照产生的邮递费,由市财政统一承担。

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市行政审批局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政策的,次月集中按刻章费200元/户、邮政快递费15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将补贴发放至企业的对公账户。


政策文件:http://www.jiangyou.gov.cn/zwgk/jbxxgk/zcwj/szfwj/24192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