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油市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19-08-30 09:49信息来源: 江油市政府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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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9日,《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江府办发〔2019〕1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和落实文件精神,高标准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现就《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办法》出台背景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较好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权力寻租等问题,能进一步降低监管的制度成本,有利于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2019127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明确指出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江油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监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三)健全随机抽查细则(四)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一是牵头部门的确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领导全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每一次联合抽查检查的牵头部门。二是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联合抽查牵头部门按照抽查方案,按照专业要求、属地区域、检查工作量等因素,负责收集、整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并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在两库中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三是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多种方式。四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江府办发〔2019〕16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