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污水管理

2020-02-21 15:42信息来源: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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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医疗卫生机构污水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辖区群众健康,市卫健局明确多项措施加强医疗污水排放管理。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污水处理工作,对接江油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了集中医学观察点、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必须加大对医疗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管力度。

二是行动上细化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投药量或投药频次和增加药物在医疗污水中的停留时间等措施,密切关注余氯等相关指标情况,确保粪大肠菌群等指标达到相应标准排放。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对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管理、污水处理过程、排放登记、是否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污不达标的医疗机构责令立即整改,并递交整改报告,坚决杜绝违规排放污水的现象发生。目前已完成63家医疗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