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人干〔2022〕2号
江油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十九届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勇同志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震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江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靖发同志为市武引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毛勇同志为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陈小平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李华同志为市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江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彤洁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唐成忠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冉斌同志为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佘莉琼同志为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义强同志为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鹏同志为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显昌同志为市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春宇同志为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志刚同志为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强同志为市精神病医院(市优抚医院、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玲同志为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正扬同志为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兰同志为市传染病医院(老年病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谭文斌同志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主任(院长)(试用期一年);
曹婕同志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检验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江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震同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涛同志市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江同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史铁壁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汪靖发同志市水利局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务;
胡桂同志市武引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志同志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邓明林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蔡岷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冉斌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华同志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晓宏同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郑兵川同志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吴启运同志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左都明同志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税国涛同志市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特此通知。
江油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