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彦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0-06-30 15:18信息来源: 江油市人大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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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江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

邓彦文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艳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专职委员;

毛丽娜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专职委员;

顾万彬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呙建明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唐天武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专职委员职务;

邓彦文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冯艳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双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曹蓉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莉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庭庭长职务;

邓强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肖扬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王金洪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田速波同志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李修建同志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江油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