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05-16 14:39信息来源: 江油市文广旅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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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相关政策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李白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十)统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江油市签订对外文化、旅游合作协定,组织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江油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十二)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产业、旅游业在江油产业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作用,增强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 加强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强化广播电视民营机构的监管,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 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化文物体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

(十七)与江油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同江油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江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