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应急管理局

2022-05-20 09:10信息来源: 系统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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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规程和标准。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场所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应急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建立全市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处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相关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办事处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属、绵阳市属在江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市行政区域内震情跟踪、日常分析预测和重大宏、微观异常的核实和上报,提出震情趋势分析意见,负责江油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负责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交流与合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联系电话:0816-325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