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油 市 财 政 局
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关于2020年绵阳市和江油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确保全面 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川扶贫发〔2020〕4 号)和《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解决“插花式”贫困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委办〔2018〕98号)文件要求,确保持续巩固提升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实现我市2020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圆满收官,现将2020年绵阳市和江油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下达额度
绵阳市下达我市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0万元,江油市本级财政匹配专项扶贫资金2800万元,共计3520万元。
二、项目安排原则
结合我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围绕全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全面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补短问题和巩固提升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贫困程度深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力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以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稳步增收稳定脱贫为重点。
三、资金安排方向
(一)补充卫生扶贫救助基金970万元。根据全市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情况,新补充2020年卫生扶贫救助基金970万元,卫生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救助对象,做好公示公开,及时抓好救助基金的拨付和贫困户报账环节。
(二)补充教育扶贫救助基金181.23万元。根据我市2020年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情况,补充救助基金规模181.23万元,教育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救助对象,做好公示公开,抓好救助基金的拨付使用环节。
(三)补充2019年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投资概算资金630.66万元。用于解决2019年86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项目投资概算资金630.6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审计结算后需继续拨付的剩余资金。
(四)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及厨房厕所补短资金249.11万元。一是用于解决9个乡镇4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建设补短资金99.66万元(其中:大康镇4户10万元、大堰镇1户2.5万元、二郎庙镇12户28.88万元、方水镇4户10万元、河口镇4户10万元、新安镇9户20.26万元、雁门镇1户2.5万元、重华镇1户2.5万元、武都镇4户5.52万元、厚坝镇3户7.5万元),资金直接下达到相关乡镇,由乡镇为业主组织项目实施,住建局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项目的推进、技术指导和验收;二是用于解决20个乡镇4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厨房厕所改造项目补短和巩固提升资金149.45万元,全面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住环境,提升贫困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其中:大康镇18户6.3万元、大堰镇6户2.1万元、二郎庙镇16户5.6万元、方水镇9户3.15万元、枫顺乡11户3.85万元、含增镇18户6.3万元、河口镇21户7.35万元、龙凤镇27户9.45万元、马角镇22户7.7万元、青莲镇3户1.05万元、三合镇10户3.5万元、双河镇24户8.4万元、太平镇2户0.7万元、武都镇8户2.8万元、小溪坝镇9户3.15万元、新安镇43户15.05万元、永胜镇118户41.3万元、战旗镇15户5.25万元、彰明镇14户4.9万元、重华镇33户11.55万元)。所涉乡镇为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完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审核、社会公示、组织实施、完工验收、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扶贫效益,以上项目务必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验收、审计和资金拨付。
(五)已脱贫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补短资金1489万元(安排35个)。
1、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短补助资金1066万元(安排24个)。
新安镇大岩村46万元、黄土村48万元、石音村45万元,太平镇青龙村48万元、天池村45万元,二郎庙镇洗脚村45万元、牛郎村45万元,方水镇宝珠村48万元、高包村48万元,战旗镇中和村45万元、白坪村45万元,小溪坝镇鲤鱼口村45万元、人民村48万元、构树村45万元、福严村45万元、印石村45万元,厚坝镇香龙村45万元、犀牛村40万元,青莲镇双石村45万元,双河镇银水村45万元、中源村45万元,大堰镇红豆村45万元,马角镇马阁寺村40万元,枫顺乡檬针村25万元。
2、贫困户生产生活用水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23万元)。
重华镇45万元、武都镇东坪村45万元、新安镇(黑滩村、新店村)35万元、枫顺乡吉安村35万元、永胜镇人饮水管铺设43万元、方水镇永远村20万元。
3、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资金(45万元):西屏镇永兴村45万元(柑橘园作业道建设)。
4、资产收益扶贫和产业发展到户项目资金(155万元):一是用于解决有产业发展基础、巩固提升前景优、带贫减贫效果好的大康镇官渡村50万元、大康镇星火村50万元、大康镇因明村50万元(百合花产业园区)资产收益产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要以股权形式全部量化到村每个贫困户头上,入股协议要明确“固定收益+分红”保底条款,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并有效发挥扶贫效益;二是用于枫顺乡杨家院村贫困户到户产业增收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项目建成后乡镇、村要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充分发挥扶贫项目长效持久的扶贫效益。所有项目均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除外),所涉乡镇务必确保在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验收、审计和资金拨付。
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江油市财政局、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相关股室举报或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所反映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造谣诬告,一般不受理匿名信举报,对举报人依法进行保护,欢迎社会各界对扶贫资金的真实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16—3252791、0816—3223021
联系人:邓尚斌 赵 江
受理单位:江油市财政局、 江油市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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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油市中坝镇纪念碑街东段36号、江油市太平镇大鹏路西段76号;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