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油 市 财 政 局  
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关于2019年第二批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绵阳市级精准扶贫资金安排的公示

2019-08-02 13:50信息来源: 扶贫中心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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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关于2019第二批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绵阳市级精准扶贫资金安排的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扶贫移民工作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7102号)文件精神和《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解决“插花式”贫困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委办2018〕98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一、对2019第二批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安排

根据川财农〔201978号和川财农〔2019115号文件精神,省级财政下达我市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663万元,2018年脱贫成效考核先进县奖励资金300万元,共计96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9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7.52万元。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川扶贫移民发〔2015286号文件要求,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须通过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社会公示、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确保扶持资金瞄准对象、到户到人、应补尽补。

(二)已脱贫贫困村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88万元。其中:大康镇旱丰村45万元、战旗镇白沙村45万元、香水镇洪林村45万元、二郎庙镇金石村45万元、云集乡将台村45万元、云集乡牛郎村45万元、枫顺乡夏村45万元、小溪坝镇鲜花村42万元、六合乡杨家院村31万元。投入到小型公益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要进一步聚焦到改善和提升生产生活条件上来,切实用于解决当地村民的“出行难”、“用水难”短板;投入到产业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资产入股量化到农业公司、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行“固定收益+分红”的形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解决集体经济发展“空壳村”和贫困户持续增收问题。所涉乡镇务必确保在20191130日前完成项目的验收、审计和资金拨付。

(三)资产收益和产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08万元。一是用于解决有产业发展基础、巩固提升前景优、带贫减贫效果好的厚坝镇林镜村、龙凤镇顺江村资产收益产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各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要以股权形式全部量化到村每个贫困户头上,入股协议要明确保底分红条款,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并有效发挥扶贫效益;二是用于枫顺乡夏村中锋养殖产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8万元,项目建成后乡镇、村要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充分发挥扶贫项目长效持久的扶贫效益。

(四)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补短资金88.48万元。一是用于解决9个乡镇4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项目建设资金65.58万元(其中:东安乡1.5万元、文胜镇20.08万元、石元乡29万元、云集乡5.05万元、小溪坝镇0.45万元、方水镇0.2万元、重兴乡1万元、重华镇0.3万元、西屏镇8万元),水利局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资金直接下达到相关乡镇,由乡镇为业主组织项目实施。二是用于解决6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和三建五改项目补短和巩固提升22.9万元,全面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住环境,提升贫困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其中:文胜镇8.15万元、义新镇6.7万元、双河镇2万元、河口镇2.5万元、战旗镇1.05万元、方水镇2.5)。所涉乡镇为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完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审核、社会公示、组织实施、完工验收、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扶贫效益。

剩余的361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与绵阳市级扶贫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二、对绵阳市级财政精准扶贫资金进行安排

2019绵阳市财政安排我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4万元,统筹省级专项扶贫资金361万元,共121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薄弱、贫困人口较多的28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其中:武都镇东坪村45万元、大康官渡45万元、大康前锋45万元、大堰镇宝回村45万元、大堰镇龙王村45万元、战旗白坪村45万元、贯山镇马凤村45万元、二郎庙镇龙潭村45万元、二郎庙镇保林村45万元、八一镇中心村45万元、八一镇团结村45万元、厚坝镇香龙村45万元、厚坝镇烧坊村45万元、方水镇古树村45万元、河口镇合龙村45万元、河口镇燕子村45万元、小溪坝镇三合村45万元、新安镇古道村45万元、西屏镇45万元(白龙村、四方村)、铜星乡宝藏村45万元、新春乡佛牛村45万元、云集乡云峰村45万元、云集乡高桥村45万元、东安乡银匠沟村45万元、东安乡马鞍村45万元、义新乡金顶村45万元、铜星乡福长村45万元)。投入到小型公益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要进一步聚焦到改善和提升生产生活条件上来,切实用于解决当地村民的“出行难”、“用水难”短板;投入到产业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资产入股量化到农业公司、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行“固定收益+分红”的形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解决集体经济发展“空壳村”和贫困户持续增收问题。以上所实施的项目必须从乡镇已申报进脱贫攻坚项目库里面的项目中筛选实施,所有项目务必20191130日前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审计。

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江油市财政局、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相关股室举报或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所反映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造谣诬告,一般不受理匿名信举报,对举报人依法进行保护,欢迎社会各界对扶贫资金的真实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16325279108165190016

联系人:邓尚斌                    

受理单位:江油市财政局、  江油市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