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全会提案选登(第二期)

2020-06-15 10:23信息来源: 江油市政协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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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全会提案选登

(第二期)

关于加强罗汉堰水体和周边环境管理的建议

刘健蓉

(2020第181号提案)

罗汉堰地处我市居民集中聚集区,上至江油外国语学校,下到马路湾钢木市场,是我市西片区广大群众强身健体和休闲的重要公共场所,属于城市内河道。罗汉堰河道水体和周边环境的好坏,既是城市管理水平的体现,也影响着西片区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

但是,由于工业化的加剧,城市化的推进,城市水网贯通交错,罗汉堰周边单位、宾馆、小区污水任意排放,水体遭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侵害,周边环境杂草丛生,水污染问题和恶劣的环境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主要表现在:

一、河道治理制度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政府在河道治理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并在河道治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政府在城市河道治理中应承担制度责任、监管责任、财政责任和社会资源整合责任。但是在罗汉堰的实际管理中,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对水污染等行为监管机制欠缺,对周边环境整治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未得到全面落实,致使一些地方存在监管“盲区”和“死角”,河道两边排放废水、堆放垃圾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罗汉堰河道两边一些单位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高,社会公共责任意识薄弱,对环境破环不管不顾,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弃物随意排放,污水横流。

三、社会成员公共参与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成员主人翁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行使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环保公益行为缺乏践行能力。许多居民甚至会将生活垃圾、废水等直接倾倒至河道内,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河道治理制度建设。建立政府在罗汉堰水体和周边环境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制度,建立监管体系,做到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到位,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的联动执法机制,加强罗汉堰水体保护,加大周边环境和绿植的管理。

二、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与担当能力。在政府引导下,河道两边的单位、企业主动作为,管控污水排放,切断水环境污染的源头;发动单位、企业员工加入环保志愿者行列,清运河道垃圾,清理周边环境。

三、加强公共道德建设,鼓励公众参与。罗汉堰主管部门组织和动员罗汉堰流域的居民,积极参与罗汉堰整治行动,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推动罗汉堰河道水体和周边环境建设,严禁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严禁在河道内垂钓。流域内社区要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等知识带进社区,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为水污染防治建言献策。加强社会监督。动员辖区居民踊跃举报不法行为,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水体污染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建议

经济委员会

(2020第82号提案)

2015年以来,我市累计投资约5亿元,采取PPP、融资等模式分三批相继实施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了乡镇全覆盖。但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仅有部分投入运行,一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设计不合理、管网不配套、运行效率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影响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生态效益,需引起高度关注并及时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大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偏低。一是污水管网建设不配套。普遍存在管网覆盖度不够,二、三级支管网不健全,原有管网老化损毁等问题,污水进水量不足,影响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如含增镇的污水管网未实现场镇污水收集全覆盖。二是部分乡镇的场镇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青莲、小溪坝镇、含增镇等较多乡镇的管网存在雨污混流,导致生活污水从雨水管网外排,无法收集。三是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不合理,影响运行效率。含增镇、武都镇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对人口测算未充分考虑城镇化加速人口向城市和中心集镇转移,以及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存在处理能力闲置、运行负荷偏低、运行效率不高的问题。大康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能力又过小,与场镇的污水量不配套,存在溢排现象。

(二)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工艺不合理。一是设计进水水质未考虑当地的特殊情况。如二郎庙镇、新安镇等,因屠宰废水、养殖废水以及企业生产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进入生活污水管网,导致管网堵塞和进水浓度过高。二是工艺选择不合理。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工艺选择,未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影响正常运行。如武都镇污水处理厂因使用地埋工艺的缺陷,导致该设施建成运行后不久,便需停运改造且难度很大。

(三)运行维护及管理费用严重不足。一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高。我市三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后,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12920吨,初步测算每年需支付污水处理费用约4000万元,平均运行成本约9元/吨左右。二是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低且征收不足。目前,含在自来水费中的乡镇污水处理费标准非常低,仅为0.96元/吨,所收取污水处理费与实际运行成本相差非常大,仅为1/10,不足以消化成本。同时,部分乡镇的自备水源较多,且没有纳入计量,无法收取污水处理费;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严重不足,导致污水处理费征收更少。三是乡镇污水处理费用补助机制未建立。按照现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职责分工,其管网维护均由属地乡镇负责,上级财政未安排专项补贴,征收用水户的污水处理费直接上缴财政,导致乡镇污水管网设施维护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二、几点建议

(一)尽快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资产权属及管理主体,市级主管部门、政府平台公司与乡镇的责任分工、经费保障、运行补贴、政策支持等,落实税务部门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减免所得税,电力部门实行优惠电价等政策,建立规范、完善的运行机制。

(二)鼓励实行市场化运作。研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改革举措,按照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模式,以全市整体或集中的乡镇区域为单元,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打捆采购,委托第三方专业化公司,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污水处理经费保障机制。明确污水处理收费原则、标准和财政补贴标准方式等,并将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源)和适当的财政补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经费的投入。

(四)加快推进配套管网等建设,提高运行效率。一是做好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逐步完善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对于主干管尚未覆盖的乡镇,优先解决主干管建设问题,再分步实施二、三级管网建设,确保乡镇污水应收尽收全覆盖。二是针对运行效率较低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完善现有二、三级管网的基础上,可将周边人口较多的农村居民点一并接入。三是建立市乡联动机制,加大辖区内排污企业整治,督促企业对生产污水先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不配合的企业由属地乡镇督促进行停产整改。四是由属地乡镇负责,全面排查梳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中的问题,建立台账,分年度逐步解决。针对建成未投入运行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根据设计缺陷等不同情况进行改造整改,优化处理工艺,加快配套管网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设施移交等工作,争取尽早投入运行。五是加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已撤并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营运,防止国有资产闲置、荒废、流失。

(五)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建设。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定期反馈机制,由环保部门不定期抽检,将抽检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并与运行考核和财政运行维护经费补贴挂钩,督促乡镇及时整改抽检发现的问题,实现乡镇生活污水达标治理、达标排放,发挥生态效益,为乡村振兴和建设“大美江油”作出贡献。

关于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

朱勇(机关)

(2020第76号提案)

虽然我市在前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推进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群众对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垃圾混合投放,农村财力薄弱、收集清运困难,处理方式单一、基础设施不全,城市垃圾下乡、加重农村污染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存在规划覆盖不够、建设因陋就简、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处理工艺选择不当、管网覆盖率不足、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不足等农村厕所建设及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为此,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还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需要坚持目标、责任导向,一任接着一任干,把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期性和阶段性问题搞清,按规划将工程项目做细做实,充分发挥设施设备作用,以此夯牢基础、凝聚民心,让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特此建议: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构筑建管体系。确定牵头单位,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卫健、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建设和后续维护管理的具体责任,负责做好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工程监管、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管护方案制定、运行管护等工作。乡镇(街道)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要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做好施工建设及后期运维方面的有关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环节多,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服务,形成共同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整治智库,加强基础建设。把有组织领导能力的干部和在农村厕所建设、污水与垃圾治理有经验、有技术的人才等纳入智库,建立市农村环境整治智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安排智库在指导和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并提炼符合我市实用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在此基础上,在全市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优化技术方案,通过多种投入及融资方式,采购并安装适用农村垃圾、厕所、污水等治理的成套设施设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专兼职专业技术人员驻乡镇或村(社区),组织开展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管护运维技术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是强化党建引领,鼓励群众参与。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制定并完善村规民约或环境卫生公约,以共产党员、示范户带头发挥作用,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手机、微信和江油论坛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村民树立绿色生产生活观念。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五是确保有人做事,建立管护机制。要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设立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型设施设备运维管理专项基金,保障资源化处理站点设施正常运行。要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社区)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按照“一事一议”办法,协商建立垃圾、污水排放处理收费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组织推进;建立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或通报制度,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成效。

六是加强治理融合,确保集群作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众多,不能搞单兵作战,要加强治理项目的融合。乡镇(街道)可与正在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旅游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相互促进,共同落实,积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

关于因地制宜建设我市“美丽乡村”的建议

周丽

(2020第150号提案)

中共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序、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是最终振兴乡村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我市通过环境整治、村庄绿化、河道保洁、路灯安装、旧房整修等建设措施,有效改善了村容村貌,优化了基础设施,提升了宜居程度,但是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当前“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一)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 。乡村的房前屋后除一定的晒场外,以种菜、种树绿化为主,多使用乡土材料,多搞地方特色的建筑,真正把村庄整治得像农村,展现城市居民向往的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而部分村庄绿化则采用草皮、灌木修剪等城市园艺手法,不利村庄后期维护和管理,也加大了后期政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负担;部分村庄道路水泥过度硬化、透水不足,目前城市正在大力提倡海绵城市建设,而美丽乡村建设却在走回头路;有的地方建起了广场等“形象工程”,完全背离乡村模式。

(二)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 。美丽乡村建设应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保持原有道路、沟渠线型,不进行大面积平整场地,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整治环境。要保护好村落周边的水、田、林、园、塘等自然资源,努力做到不削坡、不填塘、不砍树、不改路等。而部分村庄依然存在溪流、沟渠等驳岸硬化过度等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的行为。 以上这些的行为显然有违美丽乡村建设初衷,要建设好美丽乡村,必须要有科学的规划设计,用专业的眼光整治溪流、美化环境,有效地利用现有的人文景观,然后再“一张图纸绘到底”地去建设,才能塑造出有特色的乡村风貌。

二、建设 “美丽乡村”的几点建议

建设美丽乡村,需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既注重政府的主导力和推动力,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一)从严规划编制及执行,提升村庄建设品位重视环境专项设计和规划,设计和规划必须经专家组会审通过并严格组织实施,设计方案必须充分挖掘地域文化、彰显地方特色、体现乡土风情,使村容村貌格调统一协调,我市目前刚完成乡镇整合工作,很多村组也要重新整合命名,命名也应该充分考虑到与地方文化相结合,切忌简单命名失去村组的历史文化韵味,把村庄建设得大气、精致、高雅、个性明显。同时村庄建设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采用不同的建筑节能技术选择建筑材料,构建绿色生态居住环境;建筑的外立面在基于建筑原有结构的前提之下和本着尊重当地文化的原则,增添极具地域特色和乡村文化的装饰元素进行“轻改造”;使用适宜和需要的雕塑作品时,在设计方案、材质选择和摆放地址等方面做到科学、合理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以全面提升村庄建设品位。

(二)培育特色文化村,营造良好的美丽乡村建设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比如我市青莲镇李白故里、诗歌小镇硬件设施建设相当完美,目前因特色李白文化气氛打造得还不够浓厚,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建议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特色文化村建设。

(三)提升现代产业发展,加强村企合作共建 村庄应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和经营体制创新,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大好高”实体项目落地,促进现代农业、现代林业和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上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轨道。让村庄与当地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共建的机制,以取得比较明显的创建效果,从而在区域范围内起到典型示范效应。

(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农民创业,推进新型农民培训。 发动、组织普通农户积极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使之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同时重视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生产力在农村具体运用。开展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深化农民信箱等涉农信息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农村电商新行业的服务水平,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对农民在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创业创新以及综合素质上的培训力度,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的新型农民,并积极支持和帮扶农村青年创新创业。

(五) 提升乡风文明,注重长效管理 。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协同推进,注重点面结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强化农民综合素质的教育;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摒弃陋习、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培育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在健全长效管理网络、保障长效管理经费、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优美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重点体现在村庄河道、道路、健身广场等的长效管理上,如此全面并有的放矢的管理才能取得长久的管理效果。 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如火如荼,只有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才能让发展惠及居民、让生态促进经济、让服务覆盖城乡、让乡村更美丽。

加强江油古籍善本保护工作的建议

刘术云

(2020第5号提案)

江油作为李白故里和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通过组织专家对古籍文献进行系统、全面的普查和鉴定,江油市图书馆现有古籍9632册(卷),其中明、清珍贵善本占有较大的比例,多为清中后期古籍,还有部分为民国时期。以《蜀典》、《蜀语》、《四川盐法制》、《地方史志》等古籍最具文物价值和研究价值。因此,江油市图书馆于2014年被列入四川省第一批古籍保护单位。

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化部门曾邀请本土知名文化学者张铁船先生对馆藏的古籍文献进行了清理、简单的修补及修复工作。由于当时的修复技术和材料受限,古籍数量多,很多古籍文献并没有恢复原貌。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我市对古籍保护比较重视,2014年在图书馆建设中挤出资金投入20万元购买了书柜、书架,对古籍进行了编目,录入了全省古籍系统。但是由于对古籍文献保护没有专项经费,部分古籍文献缺乏修复和保护,破损较为严重。如不尽快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保护, “古籍保护单位”就会面临被摘牌的窘境。

江油人民之所以能够坚定文化自信,是因为有李白文化、哪吒文化、红色文化,还有这些重要的古籍文献。古籍文献是一个城市发展历史、文明的见证,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财富。古籍文献历经几百个春秋,它们的生命十分脆弱。它们之所以能够流传到今天,靠的是过去数代人的悉心保护。今后继续流传给子孙后代,也还必须进一步加强保护,提供更好的环境条件。如果这些古籍文献在我们身处的时代被损坏、被消失,无疑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

为此,建议:江油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解决古籍善本保护工作的专项资金,用于古籍善本保护和修复,切实加强江油古籍善本保护工作。

一、开展古籍鉴定工作

邀请古籍鉴定权威专家,对古籍文献进行系统、全面的普查和鉴定。通过普查鉴定,对古籍文献进行全面摸底、整理、登记,并对损坏的程度进行评级,鉴定出古籍的等次和价值。同时建立和完善古籍电子数据档案,为今后的修复和保护提供可靠数据。

二、科学进行古籍修复

古籍保护和修复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可根据古籍文献实际情况、人员配备、经费条件以及时间安排,分阶段开展古籍修复工作。第一阶段,重点对鉴定后的古籍进行修复分类,分为必须修复、可以修复、可以不修复,并进行整理,为下步修复作充分准备。第二阶段,重点对分类为“必须修复”的古籍进行全部修复。第三阶段,对分类为“可以修复”的古籍进行选择性修复和修缮。对分类为“可以不修复”的古籍,进行严格筛选,从中选出具有代表性和地域特色的古籍,酌情进行修缮。同时,建立修复档案,对修复后的古籍进行编目造册,为今后的古籍再造提供依据。

三、加强古籍保护和利用

根据国家文化部发布的《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古籍专用书库硬件设施,购置一批古籍保存保护的相关设备,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完善安全措施,保障古籍安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古籍陈列室和古籍保护的长效机制,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保护工作。一是完善古籍书库及陈列室设施设备建设,在现有的陈列室、书库加装自动防盗报警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和保存用的樟木箱,从而保障安全。二是保障落实古籍保护人员和经费,配置专职的古籍保护人员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古籍保护制度,根据国家标准制订古籍保护方案。除专项预算修复经费之外,将古籍日常维护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加强古籍收集、古籍再造和古籍保护宣传利用。通过图书馆公益性服务窗口,面向广大市民,开展古籍保护宣传,增强市民的古籍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古籍调查和收集工作,将修复后的古籍善本,进行古籍再造,免费向市民开放和查阅,发挥古籍文献应有的作用。

关于大力推广城市形象标识(LOGO)的建议

贺惟  王玉蓉

(2020第19号提案)

城市形象标识是城市的一张名片,它将这座城市的历史、人文以独特的形象展示给世人,它不仅仅体现城市品牌内涵、展示城市精神,更能增强市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同时也能增强城市的可识别性,促进整个城市品牌形象的提升。目前,我市正在围绕天府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建设绵阳市文化旅游核心枢纽。我们需要一个彰显地方特色的形象标识来对外宣传江油,进而提高江油市在受众中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人走进江油、了解江油、爱上江油,从而助力江油城市建设、经济与文化旅游的发展。

举个简单的例子,盐亭以嫘祖文化为主要内涵,设计的城市形象标识具有很高文化认知与价值认同,同时,系统的运用在盐亭城市的方方面面,对盐亭的城市品牌认知度、认可度起到了有效的推动。比较而言,江油市的城市形象标识宣传及使用并未广泛推广,宣传效果不佳。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做出安排和部署,加大力度推广江油市的城市形象标识。建议:

一、统筹谋划,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成立专班,对城市形象标识进行统筹规划、执行和管理,具体负责从策划、征集到使用规范和推广应用等系列工作。

二、大力推广城市形象标识的使用力度。从政务活动到商务活动、从事务用品到环境标识、从公共建筑到公共交通、从文创产品开发到主题活动赛事,多途径、系统地运用城市形象标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江油的城市形象及影响力。

三、加强城市形象标识的系统化管理。一是规范城市形象标识的运用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二是注重城市形象标识的知识产权保护;三是引进先进的运营理念及营销手段,充分挖掘城市形象标识的价值,起到从量变到质变,甚至是品牌变现的良好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