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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镇七举措全面加强露天禁烧工作

2020-05-27 09:39信息来源: 江油市武都镇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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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镇结合实际,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强化秸秆禁烧防控措施,全面加强露天禁烧,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镇党委会、镇长办公会、全镇干部大会等多次安排强调督促全面禁烧工作,做到了逢会必讲,下乡必查,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不因露天焚烧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露天焚烧造成大气污染,确保不因露天焚烧被省、市各级督查通报。

三是是明确主体责任。全镇露天禁烧由镇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包村领导、驻村干部为该村、社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该村、社区露天禁烧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员开展此项工作。

四是实行全面禁烧。全镇全年全面禁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废旧衣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禁止烧地边、烧灰积肥等违规农事焚烧行为。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一是由镇政府印制《告知书》、《承诺书》发至每户;二是各村、社区在人员密集场所、交通主干道、田间地头张挂明显的禁烧标语;三是各村、社区必须至少有一辆宣传车常年进行禁烧宣传;四是通过广播、LED等强化禁烧宣传。

六是强化巡查检查。工作日及工作时间检查巡查由镇综监办负责,非工作日及非工作时间,由带班领导组织2名镇综监办人员、1名值班人员、1名民警(派出所每天必须抽派一辆警车)、村干部2名负责巡查检查,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七是坚决重罚重处。坚决打击燃第一把火、冒第一处烟行为,坚持冒头必打,绝不手软。凡被上级巡查、督查、暗访发现并通报的,每一次扣年终露天禁烧目标考核2分,并扣减相关村、社区办公经费五千元。凡发现露天焚烧行为的,一律通报,并扣减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考核分;单位进行露天焚烧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进行露天焚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作书面检讨;鼓励群众对露天焚烧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奖励一百元。

(审稿:郭定佑 撰稿:蒋定东 报送:武都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