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公示
填报单位: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填报时间:2022年9月6日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日期
备注
1
江油市沐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废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款325000元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