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税务“五级三阶”夯实“枫桥式”税务分局规范化建设

2022-09-13 09:59信息来源: 法治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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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税务精耕细作、奋楫笃行,下足绣花功夫,深入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规范化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法治为本+善治保障”的根本原则,筑牢建设基础。高度重视政治引领在“枫桥式”税务分局中规范化建设中的决定性、根本性作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法治理念构建整体布局、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开展方法、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疑难问题。大力弘扬“枫桥式”税务分局规范化建设的社会效应,激发社会对涉税矛盾争议调处的认同感、安定性,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

集约“法律援助+争议调处+涉税咨询”的具体功能,丰富建设内涵。打造实体化运行“枫桥式”税务分局工作平台,下设法律援助工作室、综合调解工作室、纳税咨询工作室三个工作团队。通过三大职能的集约集成,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一站通办、一次通办”的矛盾争议化解服务,实现矛盾争议纠纷只进一门,只跑一次。

细化“岗位职责+制度规范+程序流转”的全面体系,明晰建设规范。制订编写了《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枫桥式”税务分局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逐层次、逐岗位、逐流程梳理明确需要开展的工作内容,细化《枫桥税务分局矛盾争议调解制度》等5项制度,设置50余项岗位,清晰制度的流转程序,编制流程图5个、表证单书15个,详细列出各岗位所需完成的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秩序,确保运转顺畅高效。

构建“税务为主+司法协作+部门配合”的支撑机制,凝聚建设合力。与政法委、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合印发《深化“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源头防范化解税费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整合各类调解资源,统筹推进调解机制建设,结合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税费矛盾纠纷工作职能,构建四部门统筹,其它部门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协作机制,优化“联而有力、合而有为”的多频共振效能。

提升“争议回访+评估分析+执法反馈”的效能作用,优化建设质效。由全面行政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矛盾争议调处回访小组,按照“分类受理调解、集中调查回访”的原则,采用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开展“回头看”,从行为规范、调处程序、意见建议等多方面着手,避免调处工作“走过场”“走形式”。坚持结果导向运用,实实在在促整改,严肃认真压责任,做好矛盾争议调处化解的“后半篇文章”。

(供稿:焦立林;责编:宋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