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在全系统干部职工和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疫情防控心理防护工作

2020-02-24 16:48信息来源: 法治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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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关心关爱全系统干部职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心健康,提振精神、增强信心,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使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疫情,应对疫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使特殊群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市司法局在全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心理防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心理防护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开展心理防护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服务人群、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确保了心理防护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人才保障团队。为使心理防护专业、针对性强,市司法局组建了以分管政治思想、组织人事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关党支部书记、社区矫正股长、心理咨询师为骨干的专业团队。

三是根据不同人群分别制定抗疫情.护健康心理防护手册。针对司法局干部职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矫正对象等不同人群,精心谋划制定抗疫情.护健康心理防护手册。

四是通过多种方式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防护。向不同人群发放心理防护手册,供大家普遍学习,调适心理健康。收集系统内干部职工和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专业团队人员分别电话或面对面进行心理疏导。公布心理咨询师QQ、微信、电话,单独为相关人员开展心理辅导,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学习和心理防护、心理干预、心理疏导,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表示能够正确对待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发展、最终被消灭。消除了恐惧、盲从、焦虑、烦躁心理,坚持依法、科学开展相关工作。他们一方面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落实小区院落防控措施、编写法律案例,落实线上咨询、案件办理,全系统工作有力推进。一方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捐款捐物,坚定抗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社区矫正对象能正确认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各项管理规定和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并不矛盾,消除了以防控疫情躲避社区矫正管理的心理状态。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更加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主动报告自己学习和接触人员、行动轨迹,有的还积极参加村组疫情防控工作,有18名社区矫正对象向武汉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专项基金和江油市疫情防控捐款,有的社区矫正对象还主动参加志愿义务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