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江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
邓彦文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艳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专职委员;
毛丽娜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专职委员;
顾万彬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呙建明同志为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唐天武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专职委员职务;
邓彦文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冯艳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双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曹蓉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莉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庭庭长职务;
邓强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肖扬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王金洪同志江油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田速波同志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李修建同志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江油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