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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
关于江油市2022年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12-28 13:38信息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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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市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更好研究和推进全市宗教各项建设顺利开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安排,12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江丽的带领下,组织市民宗局、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翠屏山道观、太平镇普照寺等佛、道教场所进行了现场察看、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进行交流,并听取意见建议,总体上感觉是:市民宗局在宗教工作开展上能够做到积极有序逐步推进、宗教活动开展有特色、亮点,但在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宗教中国化宣传等方面仍与政策要求执行存在差距。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四川省81个宗教工作重点县(市、区)之一,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五大宗教,依法登记宗教团体4个,宗教活动场所20处,教职人员67人,信教群众7万余人。

二、宗教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能坚持例会学习制度,每个季度初月15日定期组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开展集体学习,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以及各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提高宗教界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其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一个方向”。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为抓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我市宗教界做到“三个自觉”、扮好“三个角色,不断增强在政治上认同自觉,做党委政府的放心人;不断加强在文化上融合自觉,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好帮手;不断升华在社会上适应自觉,做服务和谐社会的践行者。二是把准“一个导向”。把准问题导向,实行靶向管理,响亮提出规范建设“三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系统查找、梳理突出问题、短板弱项。一问机制是否健全,如管理制度、学习制度是否健全和坚持。二问活动是否正常,如活动是否按要求举办、按程序报批。三问保障是否到位,如消防、用电、用气、食品是否安全。三是建设“四个场所”。紧扣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以建设美丽、文化、安全、和谐“四个场所”为着力点,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建设美丽场所,实施结构精致、功能合理、用语规范工程,促进环境优美。建设文化场所,开展丰富活动,提炼特色亮点,促进融合发展。建设安全场所,实施设施齐备、制度完善工程,促进责任落实,保障场所无隐患。建设和谐场所,推进爱国爱教、民主管理工程,促进管理合法规范、内部团结稳定。

(三)加强依法管理。一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财务、安全、卫生、消防、档案、疫情防控等系列规章制度,使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指导督查。不定期对各场所的阶段性工作开展检查,负责协调宗教活动场所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协调解决场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人员、财务、安全等工作开展,有效促进了场所管理的规范化;三是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以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六好示范场所”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展示良好风貌。

(四)加强安全管理。一是压实安全责任。将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消防、用电、用气、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宗教工作的重点,将全市宗教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全市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同责任、同安排、同排查、同整改。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培训演练、隐患排查 “三个到位”。三是抓实隐患整改。定期开展多职能部门参加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限期督促整改落实。四是强化应急机制。修订完善了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应急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提升法治水平。全市20个宗教活动场所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夯实基层基础。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内部管理;设立“法律学习园地”“法治宣传栏”,定期开展法制学习和法律宣传图展,着力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遵法守法、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意识。创新示范实践,借鉴先进典型,打造罗汉寺、禅林寺、天主教、中坝教堂等示范点,梳理总结推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广大教职人员以法为依,正信正行、崇德向善,努力实现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宗教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问题是:部分宗教活动场所“产权证”办理工作推动迟缓;个别已治理的小庙仍在违规开展宗教活动,非法聚集“借教敛财”、基督教非法传教时有发生;宗教工作制定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仍然存在部分落实整体不到位的情况,各级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形成合力;在对部分党政干部宗教工作认识的引导上做的不到位,在强化自身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执行能力上仍需较大提升;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开展思路方法少,没有较为有效的措施和手段;缺乏人才培养的基础工作,没有形成培训体系建设框架。

另部分寺庙文物保护责任未全面落实到位,补助资金没有积极向上争取,部分寺庙内文物已经出现破损的情况;消防安全重视略显不足,寺庙内存在安全隐患,围挡、焚香点设置等仍未能完善(如普照寺);宗教中国化、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氛围营造缺失,宗教工作创新意识体现不充分,亮点、特色少,整体工作推进略显滞后,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亟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巩固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成果。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开展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打击地下传教,坚决抵制境内外势力插手、干扰、渗透我市宗教事务;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申报备案工作,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事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的宗教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宗教问题、规范宗教行为、治理宗教乱象的能力和水平。宗教干部要主动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宗教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分批分期开展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要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团结信教群众、促进宗教和睦、服务社会大众,要严格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三是加强基层宗教工作体系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宗教中国化的阵地氛围,重点加强宗教治理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资产确权、财务监管、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按要求抓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城区、社区、乡村和网络宗教治理工作,完善宗教工作基础台账,加快推进“数字民宗”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基层宗教事务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