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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关于江油市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及审计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2-08-24 15:23信息来源: 人大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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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许红副主任带领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对江油市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1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1.财政总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15138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8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255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1701万元。

2.财政总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112858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40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561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077万元。

3.当年财政总结余情况。全市当年财政总结余2279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结余6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05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结余15624万元。

4.全市债务情况。2021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957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24173万元,专项债务471580万元,仍在省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39051万元限额内,债务风险持续可控。

(二) 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完成审计项目27项(其中领导交办事项7项),审计查处违规资金7196.1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8333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核减399.6万元。向纪委监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审计移送问题线索13件,截至2022年6月底有1人被组织处理。

二、主要特点

(一)财政运行平稳发展。在经济下行压力及复杂严峻的疫情、“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的宏观形势下,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正增长,同比增长6.03%。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21年江油市本级支出“三公”经费1441万元,较2020年下降2.9%;全年投入资金17753万元推进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效稳步提升;投入资金22790万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投入资金69493万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50233万元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和改善城乡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投入资金58265万元,开展交通攻坚大会战,实施“文旅兴市”“生态美市”战略。

(三)争取资金力度加强。2021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7.68亿元,实现支付7.61亿元,预算执行率达99%;争取专项债券14.33亿元,专项用于全域旅游、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李白文化产业园综合改造提升、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基地等项目。

(四)绩效管理成效提升。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绩效评价问题反馈清单,督促单位限期整改。根据评价结果调减预算400.71万元,收回部门沉淀资金617.83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精准。存在个别部门未将上年结转结余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财政批复年初预算数不一致、预算公开数与财政批复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二)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支出不按预算支出,造成公用经费超支严重;有的部门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有的部门项目监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补助资金被套取;有的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未能及时使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完全显现。

(三)预算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库款保障水平过低,2021年市财政月末“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的有7个月。二是市财政5070万元债券资金闲置。三是市财政违规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四是26个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中的年初预算数与预算批复数不一致。

(四)财经纪律不够严肃。部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同类型问题仍存在屡审屡犯情况,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时有发生。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存在建设项目先施工后审批、工程量多计、材料价格调整不规范、定额套用错误等问题以及大额取现未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

四、意见建议

(一)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合理测算预算收支,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统筹调度资金,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和以拨代支虚列支出。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持续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制度。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认真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已确定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责任,尤其是省市重点项目、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涵养优质税源,加大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精准帮扶力度,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三)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债务限额管理,严禁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做实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强化项目前期论证,严格项目收益测算,合理确定债券项目,明确最终偿债责任。规范债券资金拨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避免债券资金长期闲置。

(四)增强审计监督实效。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审计法,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强化对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务、直达资金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