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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08-20 13:20信息来源: 农业工作委员会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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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荣带领农工委等部分委室和人大代表,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调研了双河镇水污染防治整改情况(绵阳市2021年第一轮暗访发现问题)、三合镇六合堰水污染问题(省领导调研发现问题)、青莲镇堤防水毁重建情况和水位视频监测系统运行情况等,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一、全市河长制工作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全市共有河流76条,全长905.65公里,覆盖全市24个乡镇(街道办),其中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河流28条,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48条。现有水库190座(沉水水库在建),我市共有县级河长18名,河道警长65名,乡镇级河长151名,村级巡河员209名,专职巡河员74名。全市基本实现了市、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主要河流河长巡河工作步入常态化。在绵阳市河(湖)长制工作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前列,同时还荣获四川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福田坝水站入选首批全国100个“最美水站”。

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一是市镇(乡)村三级河长组织架构全面构成。全市以河流流域为单位,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市、镇(乡)河长分别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担任,并都成立河长制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分管领导。河流所经的行政村设立巡河员、专职巡河员,全市所有河流和水库均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市河长办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江油市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七进”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逐步建立了河长制工作巡察推进、联席会议、河长信息报送、河道巡河员管理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各乡镇均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分工,确保工作常态化运行。

(二)工作力度明显增强。一是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问题、省市河长办反馈问题等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并进行销号管理。二是编制治理方案。全市对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并按污染种类分类登记,建立河流档案。按照绵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绵河长制办〔2020〕18号文件精神,已完成了31条主要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初设编制工作,其中14条河流完成了初设评审工作,其他的正有序推进。三是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制管理,加强对省市河长办暗访反馈问题和自查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消号。加强水域岸线管护,遵循河流自然属性,健全范围明确、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与保护责任体系。大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提高粪污综合利用能力。结合大规模绿化全川江油行动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全市江彰平原河流水系绿化率达90%以上,丘陵、山区河流水系绿化率达80%以上。通过水电站“一站一策”生态流量整改方案,实现与各级监测平台互联互通、时时在线监测,95%以上补水河道水量得到回补,地下水位持续回升,河道水生态功能显著改善。

(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一是加大巡查督导。以巡河促落实,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二是落实长效管护。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6大任务,积极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及消除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清四乱”专项行动,确保流入江油境内水质与流出水质保持一致。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建立水利、工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常态化、最严格的水环境联合执法体系和河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做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制度,严肃查处涉河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四是加大宣传引导。按照《江油市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七进”宣传活动方案》要求,通过社区观看教学片、校园主题班会、乡村广播、企业家座谈,游客讲解、单位活动等多形式持续开展宣传教育。五是逗硬奖惩措施。建立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台账,针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市目标绩效多次协同市河长办,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督查督办,组织对河(湖)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未解决的,进行通报约谈、严肃问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然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努力。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污染源多、范围广,在管水治水实践中,部分部门(乡镇)之间、上下游之间、水陆之间、左右岸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仍有发生,行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级河长在对所管辖流域督导巡查、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平衡。

(二)投入经费相对单一。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主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没有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道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治理资金难以完全保证。

(三)全民参与氛围尚未全面形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群众违法占用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我市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保障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针对以上问题,对以后工作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组织管理体系。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压实各级河长、成员单位、联系部门的责任,提高河长制工作的执行力。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一协调、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二要实现流域综合管理。全市在实行“一河一策”的同时,要协调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综合考虑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协调,实施干流与支流整体推进、部门与区域间相互协作、水域和陆域共同治理。加强河砂石管控和防洪安全工作以及污染源(点)的监控。三要统筹建立激励和问责制度。全市要协调统筹治理,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设计一套合理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既通过合理的措施激励积极开展治水工作,又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度,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及政策落地见效。

(二)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一要优化财政投入。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统筹的力度,不断增加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民生改善的投入,特别是增加污染源源和风险点整治工程的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二要扩展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拓展绿色信贷、融资租赁等新型投融资渠道在流域治理中的推广和应用。三要鼓励发展河道经济。积极探索治河护水与精准扶贫、全域旅游、设施农业、美丽乡村相融合,弘扬水文化,做足水文章。

(三)推进全民治水氛围的形成。一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氛围。二要鼓励社会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河长监督工作中,发动沿河企业、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治水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三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运用新媒体力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