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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关于《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04-29 13:34信息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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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荣同志带领市人大农工委、部分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席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部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就全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窦圌山风景区、武都镇森林防火卡点、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大数据中心等地实地调研,了解《条例》宣传、森林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保障等情况。调研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文广旅局和市气象局关于《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森林资源状况及森林防火重点乡镇

按照《中国森林火险调查与区划》标准,江油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全市幅员面积27.28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4.5万公顷,占幅员面积的53.1%;森林面积13.6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0.15%;全市23个有林地乡镇中,枫顺、雁门、马角、二郎庙、厚坝、重华、永胜、武都、河口、西屏、含增、大康、太平等13个乡镇为森林防火重点乡镇。

二、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责任全面落实

全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建立了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调整、充实、完善了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人员,明确了职责分工,及时召开了森林防灭火工作大会,经常深入林区检查、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市、镇(乡)、村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督查责任。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定期到林区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市自然资源局,并督办限期整改,推进了森林防灭火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为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平安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森林防火宣传氛围浓厚

一是宣传活动持续深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开展防火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林区、进景区、进寺庙、进家庭”等活动,通过宣传车、“村村响”、入户宣讲、新增宣传标语、标识标牌、专栏等方式高频率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二是宣传方式灵活多样。借助“逢场赶集”、“坝坝会”、编制森林防火“顺口溜”、印发森林防灭火《应知应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讲,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农户签订告知书(承诺书),逐户张贴森林防火《禁火令》《十不准》等,将防火宣传工作落实到林区经营主体及农户、入山人员、林区施工作业人员。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介,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灭火宣传作品,在政府门户网站、“i江油”手机APP开设专栏,持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三是宣传教育走进校园。深入开展贯彻《条例》进“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森林防灭火主题教育”等系列进校园活动,通过观看教学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手抄报等多形式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并纳入常态化教学内容。

(三)注重火源管理,森林防火隐患管控到位

严格按照《四川省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坚决管住野外用火。突出风险源头管控。持续动态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突出时间、地点、环节、人员等“四个关键”,制定整治清单,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和防火责任片区“网格化”管理;争取专项资金清理林缘、林区道路两侧、集中墓地、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部位。并建立监管台账,落实“一对一”监护责任人;拉网式排查林区零星墓地、无主墓地,落实了墓主亲属防火责任和村组干部监管责任;将森林防火纳入村规民约,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与森林防火成效挂钩,全面推行村民挂牌轮流值守制度,相邻乡镇、村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联防机制,推进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毗邻区域联防联控,筑牢群防群治基层防线。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在1月份进入高火险期后,市政府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并严格执法,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综合运用无人机、林火视频监控、地面巡护为一体的立体式监控,做到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在重点林区入山口建设固定防火检查站、临时卡口,扫码打卡和实名检查登记进山入林人员,严控火种进山入林,并全面推行使用“熊猫护林员”APP实施网格化巡护管理,充分发挥“前哨”作用。

(四)健全扑火队伍,森林防火扑救能力显著提高

市、乡镇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或办法,狠抓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0名地方森林专业扑火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常年集中驻防。同时,各乡镇依托机关干部、民兵等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确保应急处置就近集结、“打早打小打了”。二是组织开展扑火知识、防火器材维护与使用、科学扑火、火场扑救等科目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采购扑火机具设备和防护装备等,靠前储备在重点林区的村上、点上。同时,按照地方森林专业扑火队伍装备配备标准,落实专项资金采购森林专业队伍装备、车辆等。四是按照“兵力前置、周边辐射、快速反应”的总体要求,在高火险时段,组织市森林专业扑火队员靠前驻防在雁门、马角、武都等重点林区乡镇,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日常巡护和野外火源管理,提高初期火情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大经费投入,森林防火保障能力不断改善

为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整体防控能力,市财政加大了森林防火工作的财政投入,将森林防火经费每年纳入市财政预算,确保日常工作运转、地方森林专业扑火队伍、护林员劳务补助、林火视频监控运行等。同时,市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扑火物资、专业扑火队伍装备、乡镇宣传经费等,并增加资金增设入山口监控探头、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防火检查站等设施设备,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全市各级各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加以解决。

(一)火源管理管控力度有待加强

在农事活动中,烧荒、烧秸秆等生产性用火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存在森林火灾隐患;部分景区、宾馆、饭店和林区住户森林防火的提示和标识还不够明显;游客野外用火、野炊、上坟祭祖烧纸点烛、燃放鞭炮等现象管控难度加大,在高火险天气时段,森林禁火令难以严格执行,火灾隐患不好防范。

(二)林缘林下可燃物清理有待推进

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林下可燃物载量已逼近森林火灾临界值(每公顷30吨),加之耕地弃耕、轮作休耕等因素,林间小道逐渐消失、林缘地带枯枝落叶等易燃物增多且无人管理清除,自然防火隔离带大幅减少,引发森林火灾的风险十分突出。

(三)扑火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专业扑火队伍成立时间短,专业化训练不足,素质和能力急待加强;部分重点林区乡镇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只停留在组队层面,培训和实战演练还明显滞后,扑火队伍应急反应、扑救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夜间和节假日值班无专项经费;专业扑火队员、护林员工资待遇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防和扑火的积极性。

(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有待增加

重点林区消防通道、防火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建设滞后,一旦发生火灾,扑救人员和物资无法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就近就地取水灭火无法实现。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

一方面要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对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断强化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另一方面要引导群众人人参与、人人行动、人人监督,动员社会力量举报和制止野外火源,对举报和制止野外用火,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危害要给予奖励。同时要坚决管住火灾源头,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在高森林火险期间,应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把森林防火的“关卡”前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管理。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备战

要强化基础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队伍装备建设,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扑火装备维护,开展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基础设施和扑火装备能正常投入使用,战时拿得出、用得上;切实加强森林防扑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专业过硬的森林防火队伍,推动森林消防队伍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稳定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要狠抓源头治理,严格火源管控,紧盯重点人群,压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要大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警监测,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市镇(乡)村三级联动,上下联通、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切实把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卡点检查、防火演练等各环节工作抓细抓实。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问责

严格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火期内要不间断地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应急处置,加强火险预警预报和火情监控监测,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要从严逗硬问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履职不力等问题,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全力保护好林业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