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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社会救助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04-29 13:32信息来源: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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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4月上旬,常委会副主任王宗荣同志带领市人大社会委、研究室的同志和部分常委会委员、乡镇人大主席组成调研组,深入市救助站、救灾物资储备库、三合镇康居家园、太平镇新景家园等单位,采取实地查看、走访了解、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广泛宣传、深入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围绕“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强化组织保障、调动各方资源、健全管理制度,对由于各种原因陷入生存困境的群众,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全力保障了他们的最低生活需要,全市形成了由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的“8+1”社会救助体系,2020年2月,江油被列为“推动加强社会救助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改革试点”县市。2020年,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183户、10094人,发放低保金4044.44万元;城乡特困人员2810人,拨付资金1909.25万元;直接用于受灾群众救助的资金1255.56万元;医疗救助17388人次,金额1183.26万元;教育资助60456人次,资金4331.16万元;发放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494人、64.7万元;全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716人,585人实现就业;累计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277人,发放培训补贴48.5万元;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879人,发放社保补贴238.76万元;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32人,拨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53.14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427人、214.05万元;开发社区公岗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594人,开发农村公岗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078人,发放公岗补贴1648.7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6596人次、890.14万元,临时价格补贴5690人次、35.34万元;为全市困难群体6877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8.77万元;累计临时救助对象304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29万余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30.99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4.78万元;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3.23万元、保障41323人次;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71.323万元、保障95991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救助工作整体联动不够。社会救助涉及民政、医保、人社、应急管理、教育、住建等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其救助对象、标准和救助申请过程及救助金发放的流程不尽相同,救助资源较为分散,而被救助对象往往又需要这些部门的共同救助,如果部门间不能很好的沟通协调、整体联动,社会救助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因此,我市社会救助整体联动机制亟待建立。

(二)救助层次低、方式单一。政府每年对城乡生活困难人员及家庭的帮扶慰问活动基本是发放慰问金或买些慰问品,形式单一,这种临时“输血式”救济实际上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前的救助方式趋于现金、物质方面,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在转介服务、物资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方面仍然匮乏,在个性化、定向化的救助方面亟待加强。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查难。由于被救助对象外出务工、灵活就业(打零工)等收入的不确定性较大,种养殖业收入因土地、劳作水平差异及交易价格波动等因素难准确衡量,赡养(抚养、扶养)费难以量化,异地买房、置业的情况越来越多,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困难群体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等因素,仅靠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法核查很难做到准确、公平,同时,我市跨区域(跨地市、跨省)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尚未全面建立,大大增加了被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比对核查难度。

(四)城镇困难家庭救助力度不大。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企业破产后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多,城镇特困人员及困难家庭有上升趋势,他们相对于农村建档立卡户也存在基本生活、看病就医、子女上学等困难、甚至更难,他们能否得到及时救助帮扶,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已成为现实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2020年8月,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0〕86号)中虽明确了“低收入家庭”的概念,但至今,省、市、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没有出台,导致对城镇特困人员及困难家庭实施社会救助的力度不大、效率不高。

(五)基层救助力量薄弱。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改革后,辖区服务面积更大、服务对象更多、情况更复杂,大多数乡镇(街道)仅有1-2名从事民政工作的兼职人员,不少乡镇还对自然灾害救助与民政救助职责划分不清晰,存在发生自然灾害后无人报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缓慢等现象。自2021年起“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在全省推广使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社会救助推行全程网上办理,这使基层经办力量更显薄弱。

(六)救助资金压力大。自2017 年起上级将低保、临救、特困、流浪乞讨、孤儿救助等民政救助资金打捆下拨,实行分级承担,一部分由上级转移支付,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兜底。2020年省财政厅民政厅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067万元,而我市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达7535.82万元,江油财政需匹配资金1468.82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兜底压力巨大。依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精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统筹购买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按完全失能、部分失能、有生活能力三类分别为月不低于120元、80元、50元的标准执行。截止2020年9月,我市农村特困人员2612人,城市特困人员215人,按低限标准测算年需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208.67万元,此项资金应纳入市财政预算。同时,医保救助资金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来源单一且有限(中央、省专项资金),地方财政无匹配,存在较大缺口。自然灾害物资仓储条件有待改善,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无储存架、托盘、出入库动力叉车等配套设备,部分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存储备无防潮、防火、防霉变等防护措施。公共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维护费用大。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促进救助工作整体高效联动。市政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力量,定期或不定期研究社会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整体高效联动机制和全市统一的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社会救助政策、资源,打通堵点、难点,有效缓解被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社会救助实效。

(二)创新方式,优化流程,快速推进救助政策落实见效。要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创新购买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救助方式,针对家庭困难原因分类制定工作措施,实施个性化、定向化的精准救助。要简化优化临时救助的审批流程,让该救助的得到及时救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升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注重公平,体现公正,精准核查受助家庭经济状况。市政府应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相关部门应根据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让符合政策、标准的得到救助,不符合政策、标准的清理退出,真正体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

(四)保障资金,严格管理,发挥救助资金物资最大效用。要进一步夯实基层经办力量,将困难群众保障资金(包括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等列入市财政预算,对城镇特困人员及困难家庭给予更多关注,适时改善市、乡镇(街道)自然灾害物资仓储条件,积极向上争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要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加强审计,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真正发挥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