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 34 号)第三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1个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注销取水户名单:
序号 |
取水单位 |
取水许可证编号 |
注销原因 |
1 |
江油市九岭镇骏江机制砂场 |
D510781S2021-0096 |
1、连续两年未取水;2、逾期、未申请延续。 |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16-3364183
江油市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