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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司法局落实“三个标准”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2022-05-25 14:39信息来源: 江油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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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规范化”标准,打造特色品牌阵地。对三合、青莲、彰明、双河4个中心司法所提档升级,完善规范化建设,配备心理咨询室、法律援助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宣告室、档案室等。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窗口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形成群众找法有窗口、法律疑问有解答、法律需求有服务的良好格局,所内重要点位实现视频巡查全覆盖,通过远程视频探视系统,能与川内所有监狱实现远程探监功能。采取“政法干警+辅助人员+购买服务”的方式配足司法所工作人员,成立4个联合党小组,确保战斗堡垒作用在一线发挥。

落实“体系化”标准,盘活法律服务资源。联合基层法律服务所、镇综治办、派出所,落实公调对接联防联调机制,建成村(社)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5个,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指导各级调解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组织调委会主任召开季度例会8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0余次,矛盾纠纷化解344件,纠纷调处成功率达100%。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所人员轮流值班制度,面向群众受理调解民间纠纷、免费法律咨询、开展“法律七进”、初审法律援助、无偿提供司法鉴定和公证事项咨询协办等工作,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落实“精准化”标准,聚焦基层治理惠民生。推动镇、村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信访维稳、多元调解等重大事项决议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工作机制,大力协助镇党委政府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协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成法治服务团,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和在建工地37家,涉及农民工用工2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35人次、提出法律建议14条。举办农村法治培训,利用“农村夜校”“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及村民代表开展法治宣传培训以案说法。

(拟稿:欧阳虹娇 审核:李保祥 报送单位:江油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