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52325756/2019-00010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4-05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江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4-05 12:03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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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责

江油市安监局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内设3个股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江油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细化措施,助推安监领域改革发展,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措施在江油落地生根。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防范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以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积极发挥市政府安办职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职业健康、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打重罚始终保持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从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全市应急救援体系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监局内设3个股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江油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共有编制21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编制13名(其中工勤2名),实有11人(其中工勤实有2人);参公行政编制8名,实有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64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1.2万元、教育支出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281.6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增加17.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警体系建设。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安监局2019年收入预算28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6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安监局2019年支出预算28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4万元,占81.54%;项目支出52万元,占18.4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增加17.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警体系建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64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1.2万元、教育支出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1.6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增加17.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警体系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1.2万元、占82.09%;教育支出1.68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6万元,占9.93%;卫生健康支出7.38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13.42万元,占4.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事务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9.2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以及保障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费用。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事务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预警体系建设经费、宣传培训费用、专家经费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事务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10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经费。

(二)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68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46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和机关职工社保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4.49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和机关职工社保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38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42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培训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6.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拟新购公务用车0辆。其中:购置轿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更新。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江油市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1.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94万元,增长6.76%。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预警体系系统及维护。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安监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安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93.45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附件:

2019年安监局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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