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495/2019-00065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江油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3-18
文号: 关键词: 职能

机构职能

2019-03-18 10:51文章来源: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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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内策和省委、绵阳市委及江油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市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绵阳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绵阳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題,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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