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2022年,我局结合实际对信息进行公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抓实抓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读政策规定,回应群众关切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引、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及分工各1条,部门预决算、部门动态各2条,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职责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的责任股室,遵循“谁公开、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筑牢信息审核纠错防线。

(四)平台建设情况。定期开展网站维护,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规范信息保密审查、发布、更新和删除等审查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开展信息保密审查,从源头上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属性进行认定,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多且不全面,尤其是工作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相关规定,收集相关信息,对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提高干部群众对我局承担的工作及开展情况的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市信访局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