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雁门镇人民政府及部门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雁门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级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1、江油市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江油市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雁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雁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雁门镇人民政府及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并搜索,与关键字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政府公示栏,各村(社区)公示栏);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雁门镇人民政府及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雁门镇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雁门镇人民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雁门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雁门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江油市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复制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雁门镇人民政府的依申请公开由市政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窗口”受理。江油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传真、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受理点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邮编
雁门镇人民政府     雁门镇场镇     上午9:00-12:00   0816-3791050   621718
                                   下午13:00-17:00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五)工作联系方式    

  雁门镇党政办:0816—3791050

  办公地址:雁门镇场镇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邮箱:jyymzhen@126.com(仅限工作联系使用,申请信息公开请按照第三条流程图办理)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