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新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要求及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现特向社会公布新安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现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安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文件信息1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条),报送信息35条通过新安农业公园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栏以及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新安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工作机制,严把信息公开审查关。二是加强主动公开,突出重点领域公开。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效果。紧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主动公开政府文件、财政资金、项目建设、政务督查、民生领域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全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采用公示公告、会议传达、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本镇的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依法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并定期通报,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镇目标绩效考核,促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8  

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新安镇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广泛,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工作人员的有关培训不够充足,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分类不够清晰,缺乏创新性的问题,改进情况如下:

一是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增强便民性,在政府网站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微信众号、党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点等平台建设,全面广泛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长效管理机制,人员变动时,主动进行沟通,做好交接班工作,防止断层现象出现,强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三是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采取跟班学习、业务培训和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并且积极培养信息公开后备力量,除指定专人负责外,要适时储备协管人员,保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新安镇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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