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42647/202303-0000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文广旅局 发文日期: 2022-03-21
文号: 关键词: 2022年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预算编制说明及相关表册

2022年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预算编制说明及相关表册

2022-03-21 14:34文章来源: 江油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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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风景名胜、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承担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窦山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普及历史文化和自然科学知识。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负责风景名胜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负责拟订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风景名胜区旅游产业政策并拟订实施办法;负责对风景名胜区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7)负责承办政府投资风景名胜区项目的策划、建设和监督服务工作,组织开发、打造风景名胜区特色旅游项目。

8)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和拓展市场工作;协调风景名胜区旅游宣传和节会活动。

9)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对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进行事务性监督服务,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10)负责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文物、古建筑的管理、保护、维修和安全防火工作,落实文物保护措施;负责文物保护的技术服务;负责宣传弘扬民族文化。

11)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

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排查及治理等工作。

12)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

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13)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4)承担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关民族、宗教事务服务工作。

15)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江油市委重大会议精神,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营造党史学习教育良好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演练,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定期对库存文物、寄存文物进行保养,定期进行文物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文物及周边建筑安全力争尽快完成飞天藏及飞天藏殿维修保护工作;争取云岩寺文物保护规划尽快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核,白蚁防治工程资金早日到位

(四)做好景区品牌形象宣传打造“蜀道仙山·中国画屏”旅游度假目的地品牌。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景区道路修复和景观绿化工程,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打下基础;推动景区由观光旅游向多元化学习目的地转型升级“合作联盟”的方式整合附近区域旅游资源,深入发掘“李白+窦圌山”内涵,满足不同目标客群需求。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江油市云岩寺文物管理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169.48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69.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48万元,占100%

)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6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8万元,占73.4%;项目支出45万元,占26.6%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48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3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48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3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教育支出1.0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4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3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2万元,82.7%;教育支出1.08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3万元,占7.2%;卫生健康支出5.84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9.03万元,占5.3%农林水支出1.2万元,0.7%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2022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40万元,主要用于:云岩寺日常维修、维护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100.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08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培训等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0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22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2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各项专项检查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未安排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未安排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9.48万元2021年预算增加8.35万元,增长5.18%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固定资产总额3.26万元。共有车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 江油市窦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4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4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本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军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是指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2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doc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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