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38/201912-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江油市雁门镇 发文日期: 2019-12-25
文号: 敬委发[2019]5号 关键词: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中共江油市敬元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

2019-12-25 14:19文章来源: 江油市敬元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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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乡党委结合实际,充分研究讨论决定,现将《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印发至各党支部,请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中共江油市敬元乡委员会

2019年1月12日

 

 

附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认真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三会一课”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严格实行有主题、有预告、有仪式、有讨论、有记录、有督查、公开党员出勤情况、公开支部执行情况“六有两公开”,着力解决“三会一课”召开随意化、形式内容单一、参与热情不高、实效性不强等问题。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文件,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80%以上。

5、会议记录要求。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6、“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三.发展党员制度

为加大从农民工,医生、教师等高知群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新产业新业态优秀分子等“四个重点”领域发展党员,严格实行全程预警,着力解决党员发展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名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不少于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5、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分别须经为期2—3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经培训未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6、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原则在大声以上,小学及文盲一般不予发展。

7、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8、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四.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五.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交纳、参与组织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后备干部推荐、党员党纪处分、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内容;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六.党员学习制度

党支部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以农民夜校和现代化远程教育系统为平台,扎实开展好党员教育学习工作。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农业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严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实行“三评一定”,着力解决民主评议党员“画像”不准、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乡党委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的方法,即: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乡党委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乡党委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乡党委备案。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支部要对以下10种反向情形进行认真核实,作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不合格”等次的重要依据。1.理想信念动摇,传播、散布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2.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3.组织纪律散漫,不按党的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4.在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5.思想作风不正派,长期闹不团结;6.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群众负面评价或投诉较多;7.越级信访、无理重复信访;8.热衷于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不孝顺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10.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八.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九.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管理制度

1、按照有关党员远程教育管理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远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维护人员:刘书文,电话:15082184369。

3、要建立党员远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远教器材、设备明细、远教片目录,远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远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他用,不可播放与党员远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远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十.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防洪度汛和森林防火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两委”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详细填写好值班日志;⑩、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A岗责任人因各种原因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接替A岗的工作)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十一.“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是提升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村级“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是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法。

(一)主要内容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监督”即:村监委会监督。

(二)决策事项

1、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村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企业改制改建;村机动地、林果基地及“四荒”地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流转;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

2、村党支部不得对以下事项进行提议: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违背群众利益的事项;容易引起矛盾纠纷且不符合多数村民利益的事项。

(三)决策程序

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乡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和方案,由支部书记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村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三天,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修订完善方案,同时组织党员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必须进行公告。公告可采取书面、广播等形式实施,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党务村务公示栏公布,并在公开栏旁边设置意见箱,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一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决策的实施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村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释,不能解释的提交村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并报乡党委。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程序解决。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要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7、村监委会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对符合工作法程序的村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实施全程进行监督,要结合村组实际,建立管用、简洁、高效的监督长效机制。对决议事项和实施过程中监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村民提出的疑义和意见,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待查清问题后及时反馈,确保村级重大事项能够依法、有序、科学、高效实施。

 

十二.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乡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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