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19/202103-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江油市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21-03-16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3-16 15:07文章来源: 江油市河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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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河口镇职能简介

河口镇人民政府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我镇将紧扣市委“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整合全镇资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加大招商引资。立足目前,为引进项目嘉果农业2号生猪养殖场、江油市万牧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场等2个项目落地提供优质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打好基础、用好平台,加大外出招商引资力度,在招商引资上再接再厉,为河口发展积聚强大能量、提供坚实支撑。

(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优化全镇产业结构,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积极探索农旅结合发展路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探索推动蜜柚品牌化建设、高山苦李子规模化建设,鼓励指导各村培育精品亮点,提升乡村产业,加强乡村治理,推动乡风文明,不断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围绕贫困户获得感做足文章,持续开展“回头帮”“回头看”,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不返贫,持续巩固提升全镇842户2479人脱贫成果和3个贫困村退出脱贫成果。切实帮助贫困户实现多途径增收,采取多项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合作社、种养大户、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并稳步推进布拖县牛角湾乡全域结对帮扶工作。

(四)全力写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1+28”改革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改革力度,进一步聚焦难点重点,对改革工作方案内容进行梳理细化、部署落实。全力做好新一轮村“两委”两委换届工作,落实“一肩挑”责任,着力选好书记(主任)、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共设有编制57名,实有在职人员5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 ,实有26人;事业编制28名,实有22人;行政工勤2人,实有2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人。

主要包括:党建工作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财政工作办、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741.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5.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村建制调整,村级经费未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74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7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1万元,占87.31%;项目支出94万元,占12.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1.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5.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村建制调整,村级经费未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9万元、农林水支出227.86万元、教育支出4.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1.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55.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村建制调整,村级经费未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66万元,占48.93%;教育支出4.46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万元,占10.47%;卫生健康支出24.84万元,占3.35%;住房保障支出35.69万元,占4.82%;农林水支出227.86万元,占30.75%;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占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本部门项级全部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6.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年终考核绩效奖、工资、奖金及日常公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乡村振兴经费、便民中心运行经费、平安创建和维稳经费、安全监管及应急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人武经费、森林防火灭火整治经费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及人大代表工作站经费。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4.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购买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购买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及各项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及各项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清运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18.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宣传、设备采购、应急演练和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及其他农业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交通费、预发202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公积金、福利房、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9.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2021年预算持平。

(三)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48.28万元,下降49.88%。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防汛抢险物资、森林防火应急物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截至2020年底,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27.78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江油市河口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人大事务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人大的其他项目支出。

(2)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A、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B、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C、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纪检监察事务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纪检监察方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党委办公室方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支出中的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其他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A、死亡抚恤:反映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应急丧葬补助费;

B、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复员在线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入伍的在乡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C、义务兵优待: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D、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强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3)社会福利中的儿童福利:反映社会福利事务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4)残疾人事业中的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的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朱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6)特困人员供养中的农村五保供养支出: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7)其他生活救助的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保障中的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的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余出来、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场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A、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B、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C、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D、其他农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林业中的其他林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扶贫中的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4)农村综合改革: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A、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B、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C、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预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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