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19/201911-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江油市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19-11-11
文号: 关键词: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在家党员管理制度》《近3年新发展党员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在家党员管理制度》《近3年新发展党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2019-11-11 13:29文章来源: 江油市河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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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

经镇党委同意,现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在家党员管理制度》《近3年新发展党员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江油市河口镇委员会

2019年6月26日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本地党组织主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凭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流动党员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本地党组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需能证明该党员在间隔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周期内参加过流入地党组织的相关活动。

3、每季度至少1次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向本地党组织汇报自身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各方面情况。

4、在春节等外出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机,流动党员必须参加本地党组织开展的组织生活或者教育培训。

5、流动党员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强化自身学习,积极参与本地党组织微信群、QQ群的集体学习和讨论,“学习强国”APP个人学习积分每月不低于300分。

6、流动党员每年向本地党组织提出至少1条关于基层党建、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合理性意见、建议。

 

 

 

 

 

在家党员管理制度

 

1、在家党员应当按期参加本地党组织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不得无故缺席上述活动,党员大会请假次数不能超过1次/年、党小组会请假次数不能超过3次/年。

2、在家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参加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参加次数不得低于8次/年。

3、在家党员应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榜样、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对于在环境保护、秸秆禁烧、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不能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反而带头违反、鼓舞煽动的党员,将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4、在家党员要通过组织生活、互联网平台等手段强化自身学习,“学习强国”APP个人学习积分每月不低于200分。

5、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近3年新发展党员管理制度

 

1、新发展党员应当按期参加本地党组织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不得无故缺席上述活动,党员大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党小组会请假次数不能超过2次/年。

2、新发展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参加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参加次数不得低于10次/年。

3、新发展党员应当虚心向老党员、老同志请教,充分发挥自身年富力强、学习能力强的优势,争当政策文件的解读者、创业致富的带头者、志愿服务的示范者,也要就基层党建、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中心工作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不少于2条/年,更要积极投身到党组织后备干部培养、困难党员关心照顾中。

4、年轻党员要带头在党组织中营造浓厚、良好的学习氛围,帮助老党员、认知困难党员学习使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平台,“学习强国”APP个人学习积分每月不低于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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