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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江油市永胜镇 发文日期: 2021-08-18
文号: 关键词: 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胜镇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胜镇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8-18 09:42文章来源: 江油市永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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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胜镇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场镇各单位、镇相关办公室

《永胜镇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6日

 

永胜镇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有效防控疫情风险,加快建立与新形势、新挑战相适应的冷链“物防”体系,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季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镇党委、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防控策略,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全力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预防,管控风险。坚持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监测,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输入和传播风险。

(二)人物并重,全程布防。坚持冷链食品风险防范与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并重,围绕物流链和产业链从进口、运输、贮存、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逐次加强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织紧织密防控网络。

(三)科学防控,注重效能。坚持运用四川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川冷链”)、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丰富防控手段,提高防控的实效性。同时,在确保冷链物流安全的基础上,避免货物积压滞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属地负责,多方联动。坚持全面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联动落实部门主管和监管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为目标,全面摸清业态底数、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开展监管执法、强化精准追溯管理、高效科学应急处置,全力防范冷链物流成为疫情源点,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污染情况后,确保能够快速精准溯源定位,有效管控风险。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关口防控。加强从外地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做好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加强从非本地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入镇管控。根据上级防控要求在县道、村道等入镇主要交通要道设检查点开展排查,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即: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来源不明的进行拦截,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调查处理;对无法提供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的,予以贴封、通报,移交货物计划抵达首站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冷库、市场。(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客运站、镇综合执法办、派出所,镇生态应急办。逗号前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加强运输物流防控。督促指导冷链食品与货物运输企业、冷链运输承运人、快递企业等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责任部门:镇生态应急办)

(三)加强生产经营防控。强化入镇首站主体责任(冷链食品进入镇后首个抵达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强化冷库责任,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实施专用通道入库,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等工作;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储运、餐饮单位监督检査力度,督促指导业主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在进货关口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并对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链食品及外包装等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排查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科学确定检测范围、抽样比例和检查频次,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开展预防性消毒。妥善处置冷链食品废弃外包装。(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执法办,卫生院)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含口岸、冷链运输和出入库、流通、市场环节)每周完成一次全覆盖抽样检测,一旦发现问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督促冷链物流各环节责任主体强化物资保障,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核酸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的物流人员,推动优先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责任部门:卫生院、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畜牧站、镇生态应急办)

(五)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在核酸检测中如发现阳性结果,立即组织专家开展疫情风险研判,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同步溯源定位,迅速采取冷链食品下架封存、流行病学调查、冷链食品追溯、人员排查、密切接触者隔离、疫点卫生学处理等防控措施,妥善有效应对处置。(责任部门:卫生院,客运站、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畜牧站、镇生态应急办)

五、专项执法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重点聚焦冷库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物流运输消毒、追溯制度执行、场所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联合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一)冷库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冷库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第三方冷库是否备案,是否落实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具备温度监测设备,是否定期测定并记录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是否接受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的货物,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识要求贮存货物,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责任部门: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执法办,畜牧站)

(二)防控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控措施,是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没有消毒证明的是否由入镇首站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有效消毒,是否有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责任部门: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客运站、畜牧站、镇综合执法办、镇生态应急办)

(三)物流运输消毒。重点检查冷链物流特别是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场站的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工作情况,进口冷链货物承运单位是否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责任部门:客运站、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生态应急办卫生院

(四)追溯制度执行。重点检查入镇首站、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冷链运输企业是否在“川冷链”平台注册,上传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完整、准确;检查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第三方冷库是否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文件,是否如实记录委托方以及委托贮存的产品信息,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责任部门: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畜牧站、镇综合执法办)

(五)场所环境卫生。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地区,检查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冷库及从业人员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卫生防疫措施,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是否有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的措施。(责任部门: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

(六)违法违规行为。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而进入冷库或上市销售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不服从、不配合实施有关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对走私冷链食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客运站、畜牧站、卫生院、镇生态应急办、镇综合执法办)

六、明确责任

(一)地方属地责任。各村(社区)、场镇各单位、机关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承担起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各村(社区)、场镇各单位参照镇上做法,结合实际,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一名负责人,双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组长单位,卫生院、客运站、镇综合执法办、畜牧站、派出所、镇生态应急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设立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包括从事涉及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链物流场所等单位和个人)承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政府规定的相关程序、方法及要求,健全内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类隐患;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措施,强化全员培训和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

(三)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在本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职责,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各司其职,围绕本业领域,严格监管执法,主动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互为补充,主动作为,强化职责边界衔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形成全链条防控闭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场镇各单位、机关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为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督查督办,对防控不力的及时开展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村(社区)、场镇各单位、关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因时因势研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构建起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有力有序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疫情传播风险,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妥善应对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场镇各单位要精心策划,通过村民大会、微信、网络等多种渠道,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到位,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广大百姓全面了解、落实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统一信息发布口径,规范信息发布要求,正面发声,破除谣言,为群防群控营造有利舆论环境;加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场镇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参与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落实好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必备物资,确保一线工作需要。特别是对在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中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风险高的一线工作人员,要突出加强防护措施,有效避免工作人员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包装或环境感染的情况发生。

 

附件1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负责人电话

2江油市永胜镇游厨子台账

3江油市永胜镇餐馆台账

4江油市永胜镇屠场台账

5江油市永胜镇农贸市场台账

6江油市永胜镇客运站台账

7江油市永胜镇冷链负责人(超市负责人)台账

8江油市永胜镇快递公司负责人台账

 

 

 

 

 

 

 

 

 

 

 

 

 

 

 

 

 

 

 

 

 

 

 

 

 

 

 

 

 

 

 

 

 

 

 

 

 

 

1江油市永胜镇党建办                         20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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