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8/202011-00007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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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江油市永胜镇 | 发文日期: | 2020-10-21 |
文号: | 关键词: | 反诈骗 |
致居民朋友们一封信
广大场镇居民朋友们:
近日,接群众反映,某些公司人员在场镇向居民推销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据了解,此类公司尚无具备相关立项及备案手续,存在非法集资风险。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稳定,保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在此提醒: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满足这一条件且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就增设电梯有关的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后,必须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合法手续并在镇政府进行备案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增强甄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请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16-3866704。
永胜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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