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18/2019-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永胜镇 发文日期: 2019-01-15
文号: 关键词: 预算公开

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1-15 10:08文章来源: 永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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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内设4个办公室包括:党政办、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中心包括: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共有编制42名,实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编制28名,实有28人;参公行政编制0名,实有0人;事业编制12名,实有11人;工勤3名,实有3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5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永胜镇财政拨款收入1093.83万元。

2018年永胜镇财政拨款支出1093.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农村事务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永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32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6.35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永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4.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维护。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的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农业事务项目工作的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的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勤人员绩效发放。

 

(二)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3.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培训。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2.72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场镇基础设施维修。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8万元,主要用于:场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71.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4.24万元,主要用于:三资管理中心的工作运行及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发放。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10.2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的工资福利发放。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3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工作开展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92.92万元,主要用于:村办公经费及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7.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务员工资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事业干部工资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保险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7.3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73.81万元,主要用于:在想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32.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0.97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72.9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0.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人员生活补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永胜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1093.8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04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外出招商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江油市永胜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8.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采购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江油市永胜镇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江油市永胜镇人民政府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53.81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无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行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政府机关用于干部职工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政府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支付病故人员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18年永胜镇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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