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5/202005-00014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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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油市厚坝镇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文号: | 厚府发[2020]159号 | 关键词: | 精神卫生 |
江油市厚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管理,减少肇事肇祸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结合全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厚坝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锐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 亮 镇党委委员、宣传政法委员
成 员:裴平安 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主任
杨 东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彭 洋 镇财政办主任
唐 程 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副主任
李 炎 厚坝派出所所长
雷洪林 厚坝卫生院院长
李 洁 厚坝司法所副所长
王兴文 镇综治办干部
何玲玲 镇残联干事
吴 静 厚坝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主任
各村(社区)主任
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裴平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江油市厚坝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