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10/202304-00001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江油市新安镇 发文日期: 2023-11-26
文号: 关键词: 新安镇人民政府内设、直属机构

新安镇人民政府内设、直属机构

2023-11-26 10:22文章来源: 江油市新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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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事机构

()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组织、人事、人大、政协、机关内务、机构编制管理、离退休干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内宣、统战、宗教、信息、党务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工会、共青团工作;统筹深化改革(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基层治理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市级部门派驻在镇的监管执法力量;负责综合执法整体协调和日常考核工作;配合查处违反行政法规的案件;协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承担信访、大调解、综合治理、群众工作等管理职能;负责社会维稳、法律服务、防邪、民族宗教、流动人口管理、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禁毒工作;负责依法治市、司法等相关工作;承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日常工作;承担镇食安委日常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卫健、教育体育、民政、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民生、残联、老龄、社保、就业、留守儿童、青少年、救济、救助、低保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统筹应急管理(主抓消防、地震防治、森林防火、交通运输)工作;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管理、工商登记)工作;负责电力、燃气、通讯、供水有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办公室日常事务,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主抓二产及三产环保管理)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负责拟订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经济合作及服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投资立项申报、项目促建、对外开放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七)村镇规划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负责林业(林政及监管)、自然资源保护、城乡住房建设管理、用地审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前期统筹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牵头社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财政、金融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
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新安镇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政务服务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拟订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优化办事流程,实施审批服务、便民服务标准化工作;具体承担下放(或市级职能部门委托)本镇行政管理权限目录(清单)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有关其他行政权力实施的服务和经办工作;负责农业(农机、水产)、林业、水务、就业和社会保障(含医保) 、广播电视、民政及有关社会事务等便民服务经办工作;负责入驻单位和事项集中受理办理的现场监督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后合维护和技术保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农民工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农民工服务、党群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外出务工人员联络、服务以及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面向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组织实施党群活动和服务;负责做好退役军人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信访接待、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宣传贯彻“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做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拟订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拟订旅游发展项目实施计划,搞好旅游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设施设备维护、信息上报等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电视“村村通”,广播“村村响”、无线数字电视工程建设;负责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农业技术、品种、机具等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及相关生产资料和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林业、农业苗情、灾害、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承担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投资、农经及统计(全统)、农村财务、三资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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