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10/202210-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新安镇 发文日期: 2022-10-27
文号: 关键词: 新安镇2022年部门预算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

2022-10-27 14:41文章来源: 江油市新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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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概况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部门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正常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继续开展清洁农村大行动和农村饮用水建设、沼气池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发展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重点工作。

1、“三新建设”促发展。一是将新安打造成为江油现代农业新高地。继续推动新安“中国农业公园”提质升效、转型升级,高标准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探索文旅融合这一新的发展道路,以解决目前农业公园面临的土地撂荒问题,激发园区发展活力。二是将新安打造成为绵阳对外开放新门户。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新路径,着力打造开放式服务区,计划兴建集餐饮、购物、娱乐、农产品展销、旅游于一体的服务区综合体,推动实现“交通+旅游”深度融合。三是将新安打造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新示范。积极推进通航机场项目落地,促进三产融合发展,为新安镇实现乡村振兴找到一条新的出路,为打造全省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提供支撑。

2、乡风文明添和谐。一是以创建省级文明村镇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二是全面开展“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继续开展 “新安十大好人”评选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确保陈规陋习得到有效根治,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优良的精神文明支撑。三是持续开展好“关爱留守儿童暑期手拉手”、“关爱留守老人”、“心花怒放”农村妇女电商培训等群众性活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

3、社会治理保民生。一是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基础建设,增强乡镇医护力量和医疗水平,巩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医养中心试点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进一步实行农村道路硬化工程,继续大力争取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抓好以乡村公路建设为主的项目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构建一个方便快捷利民的交通运输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为城镇居民提供良好的就业和居住环境。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标准,继续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不断改善生态,提高居住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2).xlsx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公开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8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149.2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5.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新安镇2022年收入预算1149.2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9.2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新安镇2022年支出预算114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20万元,占90.86%;项目支出105.00万元,占9.1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安镇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9.2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5.6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9.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34万元、农林水支出261.0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安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9.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5.6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63万元,占65.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9万元,占5.39%;卫生健康支出29.19万元,占2.54%;城乡社区支出40.34万元,占3.51%;农林水支出261.05万元,占2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的项目支出,如:人大及人大代表工作站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的项目支出,如:政协工作委员会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66.4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6.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项目支出,如:便民服务中心、平安创建、扶贫等方面的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项目支出,如: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08.1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的项目支出,如: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项目支出,如:党建工作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1.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4.3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区人员报酬。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的项目支出,如: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40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补贴。

17.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的项目支出,如:汛期抢险、防汛物资采购等工作

1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48.6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安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4.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计提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0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等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安镇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8.6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2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公车保有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运维费支出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镇应急事件、突发事件处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安镇2022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安镇2022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新安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5.4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68万元,增长15.33%。主要原因人员有所增加、增加了办公场所,导致的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新安镇2022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新安镇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 年新安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 105.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105.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人大代表工作站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政协工作委员会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便民服务中心、平安创建、扶贫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使用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党建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用于护林员的支出。

18.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指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1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预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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