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202110-00006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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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江油市新安镇 | 发文日期: | 2021-09-03 |
文号: | 关键词: |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各级安排部署 |
关于印发《新安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安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委员会、场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灭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各级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新安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新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小组
2.新安镇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
3.新安镇森林防灭火抢险人员名单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新安镇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
为有效预防和正确处置森林火灾,根据江油市人民政府《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森林草原小火打早打了的指导意见[2021]12号文件。江油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小火打早打了组关于印发〈江油市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打早打了[2021]1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乡镇处置就是早期火情的处置。一是小火的定义、二是打早的内涵、三是打早的主体,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安全科学处置森林草原小火,全力实现火情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目标。
二、基本情况
新安镇位于江油东部,距江油市城区18公里,幅员面积100.384平方公里,场镇面积2.25平方公里。镇境内有G5高速和国道347贯穿经过,辖10个行政村,2个社区,86个村民小组,3.17万人,是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四川省卫生镇、四川省小城镇示范乡镇、四川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乡镇、绵阳市乡村振兴先进乡镇。林地面积26326.2公顷,森林覆盖率30%,森林蓄积约8万立方米,属于典型的浅丘地貌,森林资源以柏木、松木、其他杂灌交替。镇境内交通发达,与周边三合、大堰、双河、战旗、绵阳市忠兴5个乡镇接壤。近年来,随着新安中国农业公园努力打造“4A级景区”设施完善及宣传,2020年到新安游客超52万人次,加上新安为配套农业公园建设和大规模绿化全川大力绿化国土造林禁伐,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林内可燃物增加,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增加。加之防火期长,防火任务就显得十分艰巨和繁重。其中森林火险高风险区占比新安林地面积35.8%、中风险区占比新安林地面积33.71%、低风险区占比新安林地面积30.45%。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科学扑救,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党政同责。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根据职能职责,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3. 坚持统一领导,科学扑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森林火灾扑救由镇人民政府依照本应急处置办法统一指挥,确定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开展科学扑救,确保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情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4. 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镇政府要坚持对半专业扑火队伍30人和巡护人员开展扑火培训与扑火演练。镇扑救森林火灾以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民兵应急分队、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等支援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小火定义。目测森林、林地过火面积1公顷以下(草原过火面积10公顷以下),没有潜在危害,达不到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条件,且符合“三先四不打”原则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
(二)打早内涵。从火情发生至启动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之前或1小时以内,乡镇、村(组)、在本级小火打早打了组指导下,组织经过扑火培训的人员开展火情观察、信息报告、烟点清理、微弱火点扑打、控制火势蔓延等处置行动。
(三)打早主体。小火打早打了的责任主体包括属地乡镇、村(组)、单位负责人。
(四)打早力量。处置森林草原小火的主要力量包括县级靠前驻防的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镇、村(组)、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经过培训的群众扑火队伍、护林(草)员。要按照乡镇不少于30人、村组不少于10人和森林草原经营管理单位不少于20人的标准组建打早力量。
五、火险等级划分
新安镇第一期利用通信铁塔基础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12日,在全镇铁塔至高点组建架设2.4G识别9个高清点位“防火监控视频”,全覆盖境内G5高速段、高风险区,点位分布在新安镇:新店村、石桥机站、原晒经村4组、新安高速、许家桥基站、南山、古井坝、石音、书房村。其中覆盖57%高风险,成片林区覆盖71%,中风险区覆盖18%、中风险成片林区覆盖43%,单个最低有效监测达4.8平方公里,单个最大高效监测达6.6平方公里。安装的9个防火高清视频“智慧新安”和重点天岭村、南山村主要路口安装的6个“魔镜慧眼”,重点用于“森林防灭火、秸秆禁烧、安全生产”等重点监控工作,极大减少人为管控难、巡护难、压力大等难点问题,并节约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坚持把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的居民点和旅游点、林区村点等作为重点宣传区域、把中小学生、林区群众、林区庙宇、务工人员、智障人员监护人等列为重点学习对象。林业专兼职护林员天天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
根据我镇林地分布情况,结合区域森林面积、森林资源分布、道路交通、植物各类、林下可燃物及人员活动等因素,把全镇林地划分为高、中、低风险区域。高风险区划3个:天岭村、南山村、白庙村;中风险区划2个:石音村、书房村;低险区划5个:保宁村、金顶村、黑滩村、黄土村、新店村。
高风险区划3个:1、天岭村林地面积约5374.35亩,是典型的山地,也是重点林区核心区域;经多年资源保护,现森林覆盖率高,林下可燃物存量大;林地集中,地块相互连接,道路交通相对发达,与三合镇、双河镇相邻,常年有上山游玩及过往人员众多,人员活动密集。2、南山村林地面积约4060.5亩,是典型丘陵地形,也是重点林区核心区域;经多年资源保护,现森林覆盖率高,林下可燃物存量大;林地集中,地块相互连接,道路交通相对较好,与双河镇、战旗镇相邻。3、白庙村林地面积约3039.5亩,是典型丘陵地形,林地分散,每块林地面积相对较小,林下可燃物存量较小,道路交通四通八达,与绵阳市忠兴镇相邻。
中风险区划2个:1、石音村林地面积约2918.7亩,是典型丘陵地形,林地分散,每块林地面积相对较小,林下可燃物存量较小,道路四通八达,与绵阳市忠兴镇相邻。2、书房村林地面积约2236.3亩,是典型丘陵地形,林地分散,每块林地面积相对较小,林下可燃物存量较小,道路四通八达,与绵阳市忠兴镇相邻。
低风险区划5个:1、保宁村林地面积约1971.75亩,是典型丘陵地形,林地分散,每块林地面积相对较小,林下可燃物存量较小,道路四通八达。2、金顶村林地面积约1748.7亩,是典型丘陵地形,林地分散,每块林地面积相对较小,林下可燃物存量较小,道路四通八达。3、黑滩村林地面积约100亩,是典型丘陵地形,林地分散,每块林地面积相对较小,林下可燃物存量较小,道路四通八达,与大堰镇、三合镇相邻。4、黄土村林地面积约1595.85亩,是典型丘陵地形,林地分散,每块林地面积相对较小,林下可燃物存量较小,道路四通八达,与大堰镇相邻。5、新店村林地面积约1532.55亩,是典型丘陵地形,林地分散,每块林地面积相对较小,林下可燃物存量较小,道路四通八达,与战旗镇相邻。
1. 高风险区:天岭村片区发生森林火灾,迅速通知天岭村、在老村部集结,统一上山扑救,边界处联系三合镇、双河镇;南山村片区发生森林火灾,迅速通知南山村、在老村部集结,统一上山扑救,边界处联系双河镇、战旗镇;白庙村片区发生森林火灾,迅速通知白庙村、根据火灾发生点集结,统一上山扑救,边界处联系绵阳市忠兴镇。
2. 中风险区:石音村片区发生森林火灾,迅速通知石音村根据火灾发生点集结,统一上山扑救,边界处联系绵阳市忠兴镇。书房村片区发生森林火灾,迅速通知书房村根据火灾发生点集结,统一上山扑救,边界处联系绵阳市忠兴镇。
六、处置程序
(一)接警核实。村(组)、护林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信息后,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电话:(0816-3811606),政府值班人员迅速安排村组干部或护林员现场核实火情,核实有火,通知所涉及村都必须组织力量处置,率领本村经过培训的义务扑火队伍进入火场实施处置。组织人员控制火场,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森林防火领导迅速组织经过培训的半专业队伍扑救,同时上报市森防指办。
(二)调集力量。坚持就近调集、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火场态势迅速就近调集权限范围内的足够打早力量,明确集结时间、地点、路线、通信方式、装备携带以及安全事项,确保调集人员的来源、人数、结构清楚。扑救人员必须穿戴防火服、防火头盔、防火眼罩、佩戴通信设备,领取扑火工具,听从统一指挥,在指定地点集结等待出发命令,严禁擅自行动,山火扑灭后,要及时清点人员和装备,派专人将扑火工具入库存放。
(三)科学处置。遵循实地实时、因地制宜原则,接到火情报告后,镇值班人员要迅速进行火情核实,核实火情后,同时确认小火范围,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准确报告火场的地点、通往火场的道路、火场具体状况等内容,确认为小火处置范围后,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命令分管森林防火领导,就近集结经过培训的机关半专业队伍扑救,请求启动新安镇应急处置办法,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镇半专业火灾扑救小组指挥长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确定启动应急处置办法,明确指挥关系以及人员编组、任务分工、处置方式等,统一指挥打早力量开展小火处置,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扑救方案并下达执行。有条件的火场要提倡以水灭火,提高处置效率。并立即向上级森防指办公室报告火情,视情况请求援助。分管森林防火领导要亲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要确保现场扑救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四)处置终止。当火熄灭或不属小火处置范围,小火早期处置工作自动终止。当火场危险性大或达到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了力量在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五)请求支援力量
1.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指挥长在统一组织指挥扑救的同时,报请上级森防指办公室进行支援。
(1)火场跨村或乡镇行政界线的;
(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3)发生1公顷以上或延烧1小时以上难以控制扑灭的;
(4)造成人员受伤以上事故的。
2. 凡延烧1小时以上难以扑灭的森林火灾,镇要立即在现场建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由镇主要领导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并立即向上级森防指办公室报告火情,视情况请求援助。
七、注意事项
(一)预警响应。乡镇、街道、村(组)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森林火情火灾预警响应措施。森林火险预警信号为4级或5级时,打早力量应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作战准备,一旦发生森林草原小火,确保第一时间出动处置。
(二)安全防护。参与森林草原小火扑救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火服、防火头盔、防火鞋、防火口罩,携带通讯设备等。行动全程要指派安全观察员,预设并明确紧急避险路线和安全区,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到人头。
(三)信息报送。应严格执行《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落实“报扑同步”制度,由县级小火打早打了组归口报告小火处置动态,同步向上级小火打早打了组报告,并根据需要,适时对外发布小火处置信息。
八、责任追究
镇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造成森林火灾和处理火灾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九、综合保障
(一)政府物资库房要保证应急物资充足,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应急物资能正常使用。
(二)固定检查站点配放应急物资,做到物资靠前投放,就近集结,快速消灭。
(三)实行有线和无线通讯相结合,保证火场内部、火场和镇政府之间,村与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之间,镇与上级森防指办公室之间通讯畅通。
(四)火场指挥员要掌握火情变化情况,每半个小时逐级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五)发生森林火灾,当地村委会、镇党建办应及时调配车辆,保证扑火人员迅速赶赴火场扑火,同时对扑火所需食品等物资要做好供应工作,保证应急所需。
(六)镇卫生院要负责扑火伤员和可能受伤的群众的急救和医治工作。
(七)社会事务办协调涉及村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应急统一指挥,密切协作,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指挥长、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指挥长、成立以人大主席为常务指挥长、分管应急、分管林业、分管武装工作的副镇长、分管农业党委委员、副镇长为副指挥长的前线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镇应急办担任,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镇内应急救援总体指挥和命令下达、向上级报告抢险救援情况,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现场指挥,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向指挥长报告现场扑救等情况。
1.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对全镇森林火灾处置负责。按照属地管辖,小火先期处置原则,各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宣传、报告和扑救火情处置等工作。
2.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武装部长副镇长、分管农业党委委员、副镇长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财政所、应急办、经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社 会事务办、项目办、信访维稳办、供电所、卫生院、学校、各村(社区)书记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3. 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制定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督促成员单位各村(社)定期召开会议,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督促各村、林区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好全镇护林员做好日常巡护,做好后勤资金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指挥扑救全镇一般森林火灾。
4. 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副镇长许可兼任,副主任由应急办主任何岸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镇人民政府的决定;联系市森防指,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 生态应急办:做好森林防火办公室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报告森林火灾信息,搞好值班调度和统计,建立火灾档案;起草森林防火有关文件,牵头制定森林防火处置办法和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森林消防队伍及护林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维护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相关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侦破和查处火灾案件。
2. 镇纪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造成火灾和处理火灾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3.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和林木的处置,火灾调查工作。
4.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根据需要就近调集,支援扑救工作。
5.派出所: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保障沿途交通顺畅及灾区社会治安。
6. 财政办:监督、检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计划的实施;保证森林防火配套资金到位;督促落实配套资金。
7. 经发办:宣传、教育全镇农村群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8. 党建办:制定森林防火党委会、中心组学习计划,促各村(社)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学校授课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综合调度工作。
9. 社会事务办:协调组织火灾发生的村对涉及到的农户、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对灾民的救济安置和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负责转移安置群众,所需粮食、食品、衣物等物资的调配和供应。
10. 卫生院:负责对森林火灾过程中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及灾后防疫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11、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
12、项目办:宣传森林火灾带来的危害,保护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
13. 综合执法办: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配合派出所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14. 供电所:排查治理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定期开展输配电设施巡检、巡线剪枝、线下可燃 物清理工作。配合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安全用电工作。
15. 人员的转移工作由包村领导督导,各村书记负责安全转移人员到各村的应急场所,各村在转移群众时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在转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及时与各村的包村领导联系协调解决。
十一、应急组织措施
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应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并下设前线作战组、通讯联络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灾情统计组,负责扑火指挥、灭火部署、火情监视、通讯联络、天气预报、后勤保障、火灾案件查处、善后处理、灾情统计、向上级部门上报等。
(一)前线作战组:由各村义务扑火队和镇半专业扑火队组成。负责人:许可,成员:镇半专业扑火队伍30人、镇基干民兵、村义务扑火队、其职责是:
1. 按照前线扑火指挥部的布置,及时制订灭火作战方案,组织相应力量进行安全扑救。
2. 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了解扑火情况,负责向扑火指挥部报告。
(二)通讯联络后勤工作总调度组:由党建办、应急生态办等部门组成。负责人:欧佳彦,成员:朱楠松、何岸、吴妍、谢子明、杨均。其职责是:
1. 负责森林火灾现场的通讯联络,保持对上级部门的通讯畅通。
2. 确保森林消防车(人员)及时准确到达森林火灾现场。
3. 协调前线扑火及各组的全面调度落实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由党建办、财政所、经发办等部门组成。负责人:郭定佑,成员:李青松、王应周、肖泽红、李彬。其职责是:
1. 调集和分配扑火工具、车辆、通讯器材等。
2. 负责天气信息的收集,并及时向前线扑火指挥部报告。
3. 根据前线扑火指挥部要求提供粮食、饮水、物资的组织调配供应。
4. 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的交通秩序和后勤营地。
(四)宣传报道组:由党建办、生态应急办组成。负责人谭敏,成员:张金凤、王柳、白明富。其职责是:
1、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
2、及时、准确向上级部或新闻媒体传送火灾新闻信息。
(五)事故调查组:由镇纪委、派出所、生态应急办、农服中心、综合执法办组成。负责人:何芙蓉,成员:赵文全、熊玲、张阳、郑凯、尚忠成。其职责是:
1. 负责火因调查和火灾案犯的查处、审理工作,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上报。
2. 掌握受灾林区社会动态和负责灾区社会治安、警卫工作。
(六)善后处理组:由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卫生院组成。负责人:闫飞,成员:张琼月、王树艳、范丽、刘邦成。其职责是:
1. 出现火情组织协调村组疏散安置受威胁人员。
2. 做好灾民生命财产的抢救、疏散、安置。
3. 对伤亡人员的救治及家属的救济、安抚。
4. 做好救灾物资接受、管理工作。
(七)灾情统计组:经发办、农服综合服务中心组成。负责人:李仕斌,成员:肖泽红、李彬、杨鸿、郑凯。其职责是:
1. 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2. 对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八)重点林区村森林火灾扑救支援路线及人员调动安排。各村在参加扑救时,必须是各村统一组织,严禁无组织行动,严禁老弱病残等不适宜扑火人员参加扑救。涉及边界处时应联系相关乡镇。
(九)火情扩大。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研判,火情无法扑灭或继续扩大,由指挥长向市森防指报告,请求支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统一组织指挥扑救的同时,报请上级森防指办公室进行支援。
1. 火场跨村或乡镇行政界线的;
2. 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3. 发生1公顷以上或延烧1小时以上难以控制扑灭的;
4. 造成人员受伤以.上事故的。
火灾在得到完全扑灭后,前线指挥部、扑火队、医疗救治组等撤离现场。由安全疏散组和灾后处置组继续对火场进行清理和管控,在经过检查,确认无发生火灾迹象后,其他人员撤离,现场交由村组和护林员看管,灾后处置组适时开展起火原因等调查取证工作。
十二、扑火力量的组织
本着以村组群众义务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由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织本村群众义务扑火队人员,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织镇半专业扑火队和基干民兵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就近调动统一指挥,参加扑救。一般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扑救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解除本办法。
十三、后期处置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上级森防指办公室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十四、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江油市新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小组
总指挥长: 杨 飞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 秦 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陈俊林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许 可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卢 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 欧佳彦 镇党委副书记
何芙蓉 镇纪委书记
谭 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定佑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闫 飞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仕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秀琼 镇便民中心主任
赵文全 新安派出所所长
朱楠松 镇党建办主任
江君成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主任
龙 跃 镇行政执法办主任
何 岸 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李 凯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 荣 镇综合治理办主任
肖泽红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琼月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田资发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张琼月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夏 敏 镇综合治理办副主任
冯德光 镇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鸿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永户 新安供电所所长
梁 涛 新安水利站长
赖小明 新安市场监管所所长
吴 建 新安初级中学校长
陈 冲 新安镇中心小学校长
刘邦成 新安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何 建 义新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书记
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新安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岸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党政办、应急管理办人员组成,值班电话:3811606。应急管理办主任何岸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突发事故处置,党政办主任朱楠松负责信息收集,杨均负责应急物质储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其他临时工作。
序号 |
设施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设施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防火服 |
套 |
21 |
25 |
防护服 |
套 |
10 |
2 |
安全帽 |
个 |
31 |
26 |
发电机 |
台 |
1 |
3 |
机动喷雾器 |
台 |
3 |
27 |
6米折叠梯 |
架 |
1 |
4 |
风力灭火机 |
台 |
10 |
28 |
背负式水箱 |
件 |
2 |
5 |
油锯 |
台 |
3 |
29 |
割灌机 |
台 |
1 |
6 |
扫把(皮) |
把 |
50 |
30 |
3号工具 |
把 |
700 |
7 |
灭火器 |
个 |
3 |
31 |
往复式灭火水枪 |
把 |
3 |
8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双 |
1 |
32 |
长把弯刀 |
把 |
33 |
9 |
消防带 |
根 |
3 |
33 |
短把弯刀 |
把 |
2 |
10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个 |
3 |
34 |
无把弯刀 |
把 |
3 |
11 |
防火手套 |
双 |
1 |
35 |
中钢斧 |
把 |
10 |
12 |
巡山服 |
套 |
13 |
36 |
短把斧头 |
把 |
2 |
13 |
消防安全腰带 |
根 |
3 |
37 |
镰刀 |
把 |
2 |
14 |
机动喷雾器(车轮式) |
台 |
1 |
38 |
十字镐 |
把 |
2 |
15 |
森防专用组合工具 |
套 |
6 |
39 |
断线钳 |
把 |
1 |
16 |
折叠式消防铲 |
把 |
25 |
40 |
干粉灭火器 |
个 |
2 |
17 |
砍刀 |
把 |
98 |
41 |
水基型灭火器 |
个 |
3 |
18 |
斧子 |
把 |
16 |
42 |
无把二锤 |
个 |
3 |
19 |
十字镐 |
把 |
28 |
43 |
活动扳手 |
把 |
1 |
20 |
钢钎 |
根 |
5 |
44 |
铁拖把 |
把 |
65 |
21 |
铁铲 |
把 |
21 |
45 |
橡胶拖把 |
把 |
21 |
22 |
手投式森林干粉灭火器 |
瓶 |
20 |
46 |
反光背心 |
件 |
15 |
23 |
灭火扫把 |
把 |
30 |
47 |
发电机 |
台 |
1 |
24 |
油锯 |
台 |
5 |
|
|
|
|
附件3:
新安镇森林防灭火抢险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杨 平 |
南山村党委书记 |
15181672095 |
16 |
强永军 |
金顶村副书记、纪检委员 |
15882845700 |
5 |
罗 鑫 |
新店村综合专干 |
13398359479 |
20 |
李孟发 |
石音村文书 |
15881630185 |
6 |
王 军 |
新店村副书记、纪委书记 |
13696264616 |
21 |
戴 见 |
书房村党总支书记 |
13778057434 |
7 |
倪邦勇 |
新店村副主任 |
18148000510 |
22 |
杨 波 |
书房村副主任 |
18188382882 |
8 |
薛元强 |
黑滩村副书记、纪检委员 |
18281630888 |
23 |
罗长春 |
金果社区党总支书记 |
15351240422 |
9 |
李朝强 |
黑滩村副主任 |
18281628222 |
24 |
黄德明 |
金果社区副书记、纪检委员 |
13508105186 |
10 |
罗 飞 |
天岭村综合专干 |
18781182866 |
25 |
黄 超 |
义新社区网格员 |
18780460071 |
11 |
杨万金 |
天岭村副主任 |
13696252598 |
26 |
杨 刚 |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
15386626396 |
12 |
罗发宪 |
天岭村副书记、纪检委员 |
18781119729 |
27 |
何 岸 |
应急管理主任 |
13608116263 |
13 |
李开斌 |
黄土村副书记、纪检委员 |
13320883188 |
28 |
谢子明 |
应急管理副主任 |
18781668691 |
14 |
黄先军 |
黄土村副主任 |
13795956003 |
29 |
张 阳 |
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 |
19183677715 |
15 |
何太兵 |
黄土村文书 |
13281400027 |
30 |
杨 均 |
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 |
15881693188 |
注:义务扑火队员在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求,保持每天24小时开机,认真积极参加扑火队员演练和森林防火培训,听从队长调令指挥。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处置办法,组织义务扑火队员进行科学扑救,严格杜绝人员伤亡事件发生。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2.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3.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4.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5.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6.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7.扑火队伍中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8.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