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9/202404-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双河镇 发文日期: 2024-04-18
文号: 关键词: 单位预算

江油市双河镇人民政府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4-04-18 13:52文章来源: 江油市双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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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双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江油市双河镇人民政府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江油市双河镇人民政府机关是行政单位,内设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规划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7个综合办事机构,以及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个直属公益一类专业机构。
    主要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负责拟订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宣传、政法、统战工作;负责镇机关、村(社区)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科学编制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宜居乡村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村(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村(社区)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负责教育体育、科技、民政、人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等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集镇环卫等场镇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和住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和环保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信访调处、人民武装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便民化工作;根据属地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完善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镇将继续紧抓各项工作,在市财政局的指导和市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力争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和会计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的等相关要求管理各项财政资金,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在保人员、保运转的前提下,确保上级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上,认真按照上级对专款的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有关单位和项目上。按时按标准发放各项补助、救灾经费,确保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强“零户统管”工作,保证了有限的资金集中管理,确保政府正常运转。
    三是积极配合镇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我镇经济、产业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  江油市双河镇人民政府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双河镇人民政府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河镇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双河镇机关2024年收支总预算1496.3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双河镇机关2024年收入预算1496.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92万元,占0.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8.43万元,占99.47%;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双河镇机关2024年支出预算149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03万元,占93.5%;项目支出97.32万元,占6.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双河镇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6.3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6.3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7.9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34万元、农林水支出34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双河镇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6.3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9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7.91万元,占59.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2万元,占0.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6万元,占6.54%;卫生健康支出38.77万元,占2.59%;城乡社区支出46.34万元,占3.1%;农林水支出344.85万元,占23.05%;住房保障支出72.7万元,占4.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各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有事来协商”相关工作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01.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各项工资、补贴、保险、日常公用等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5.9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农业综合服务工作、便民服务工作、农民工服务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动物防疫防控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武装工作、机关服务工作等各项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补贴、保险、日常公用等各项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8.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党员培养等各项工作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7.9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站馆免费开放相关工作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6.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6.34万元,主要用于。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管理及安全治理工作相关开支。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抢险及应急管理工作开支。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33.8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村运行维护工作、三资人员工作经费、生活补贴等开支。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2.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双河镇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9.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用经费22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双河镇机关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
    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受迎检、巡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防汛、安全防火巡逻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双河镇机关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双河镇机关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双河镇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8.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72万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双河镇机关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双河镇机关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未进行单位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双河镇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97.3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89.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支反映其他政协相关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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