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9/2019-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机构: 江油市双河镇 发文日期: 2019-04-09
文号: 关键词: 形式主义

双河镇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办法

2019-04-09 14:08文章来源: 双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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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纪办发〔2018〕8号)和省、市各级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办法。

  一、整治内容和整改措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对中央和各级精神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上下一般粗的传达;二是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三是在执行各级决策中,汇报工作只讲问题,没有解决方案和措施。

  整改措施: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牢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带着问题找到解决办法,使思想与行动有机统一。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前

  (二)服务群众方面。一是群众办事来回跑,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对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被动消极;二是处理问题简单粗暴,蛮横无理,造成不良影响;三是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沓,对反映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答复。

  整改措施: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严格执行接访首问责任制,坚持每周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坚持每两月到联系贫困户家中走访不少于1次,对群众反映问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答复,全面了解群众所思所需、所盼所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前

  (三)履行职责方面。一是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随意表态,未经充分了解分析,随意定调;二是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主要领导拍板、集体决策,避免自己担责,甚至矛盾上交,不敢表态;三是工作不扎实,履职不认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消极应付,通过各种方式、寻找各种借口推卸责任。

  整改措施:由镇纪委落实好工作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着力解决精神懈怠、遇事推诿、办事拖拉等机关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前

  (四)“文山会海”和检查调研方面。一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会议替代工作落实,会议流于形式;二是以文件落实文件,上报材料,质量不高,写方案、报材料不结合实际,机械照搬照抄,抄袭拼凑;三是标语横幅满天飞,内容假大空,缺乏对思想宣传工作的科学研判;四是以文件材料检查任务落实,以汇报材料评判工作成效,抓工作和搞材料主次颠倒。

  整改措施:原则上每月大会只召开一次(即:党建月例会),凡业务工作会议,只通知涉及业务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召开全镇大会,需提前1个工作日报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机关各办(中心)发文均需经过镇党政办审核,无上级明确规定的不得印发正式文件,确保2019年发文数量比2018年削减50%以上,所有文件篇幅不得超过10页。所有宣传横幅、展板、标语、传单等的制作,必须经镇党政办审核,原则上无上级明确要求的均不再制作。转变检查评比方式,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准确掌握情况。检查评比结果要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注重过程管理,不打人情分,不搞过度痕迹化,确保督查实效。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前

  (五)精准脱贫方面。一是个别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政策不清楚,宣传不到位;二是帮扶工作应付了事,工作方式简单,做群众思想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帮扶手册填写有多次涂改错漏;三是个别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严,审核把关不细。

  整改措施:镇脱贫办要加强脱贫攻坚业务指导,针对业务不熟悉的帮扶责任人进行一对一的培训。镇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整改不力、成效不好的,由镇纪委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时限:2019年5月前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及时到所联系党(总)支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简便易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完善等工作。

  (二)强化担当,务求实效。各党(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于在自查自纠和各级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不回避、不推责、不遮掩、不护短,特别是对于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要全力支持和配合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和调查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增强配合,形成合力。机关各办(中心)要认真配合镇纪委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工作信息沟通、问题线索移送,统筹调配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党(总)支部问题排查清单要于2019年3月底前报镇党政办,6月上旬向镇党委报告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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