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8/2019-0003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江油市彰明镇 发文日期: 2019-04-04
文号: 关键词: 预算公开

江油市彰明镇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4-04 10:43文章来源: 彰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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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责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紧扣工业强镇,聚力产业升级,建设“活力”彰明

一是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按照江油工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积极争取、尽快启动纳入市上规划的300亩彰明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彰明工业集中区建成为江油的高新特色产业园区。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转型升级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创新能力,实现产业转型与总量扩增同步推进,努力为企业转型发展服好务。三是加快优势企业培育。充分运用好工业大会战各项政策,加大规模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进程,培育自主品牌,加强企业争创名牌力度。四是高位推动招商引资。大力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紧紧抓住彰明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彰明工业集中区建设的历史契机,把招引高新企业、高新技术项目作为招商引资重点,充分利用本地优势,对接“一带一路”,延伸产业链,形成“以企招商”“以商招商”的良好互动模式。

2.紧扣项目建设,聚力经济发展,建设“实力”彰明。

一是全员拆迁,合力攻坚。注重在拆迁一线培养锻炼干部、选拔识别干部、推荐使用干部,努力营造完成一批拆迁项目、造就一批拆迁专家、培养一批干部人才的良好效果。二是把握政策,用好方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组织从事拆迁人员学懂学透拆迁政策,用好用活拆迁政策,最大限度保障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加强对拆迁群众开展政策宣传和引导,努力营造“要我拆迁”到“我要拆迁”的良好氛围;加强激励奖惩,激发其他干部学习效仿、主动作为、攻坚破难。三是建立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征地拆迁跟踪制度、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建立“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评”的督查推进制度,努力营造“一切为了项目,一切服务于项目”的浓厚氛围;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全力确保重点拆迁项目稳步、高效推进,努力为全市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紧扣绿色发展,聚焦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彰明。

一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态化开展“百日蓝天行动”,深化河长制,加强水资源保护与防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镇村两级环保巡查和多部门联动巡查制度,维护好河道生态环境,加强扬尘管控,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二是构建生态文明共享格局。建立和完善城镇环境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环境治理“七进”工作,改变镇村“脏乱差”现象,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绿色秀美建镇,以生态文明强镇,倡导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打造宜居环境。三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把环保作为发展的第一要务,要发展也要环保,严格源头管理。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引进企业积极开展秸秆回收、加工、生产高科技产品,变废为宝,不断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4.紧扣安全稳定,聚焦社会环境,建设“和谐”彰明。

一是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扎实抓好依法治镇和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干群对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增强法治意识。形成积极学法、守法、信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原则,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加群众安全指数。三是加强安全稳定防控。完善社会治安体系,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用好“雪亮工程”,切实发挥镇村两级综治中心作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坚持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做好信访预案。

5.紧扣乡村振兴,聚力脱贫攻坚,建设“幸福”彰明。

一是着力巩固脱贫成效,在扶贫成效延续上实现新跨越。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有”下功夫、补短板。大力推进高效农业、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等多种扶贫模式,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德、扶智并举,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促进物质精神“双脱贫”。二是着力现代产业培植,在促农增收致富上实现新跨越。做好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大小春田管工作,用好国家惠农政策,发挥江油市家禽协会的作用,在镇内已有的养猪、养鸡大户的示范带动下,新增养殖大户2户。力争全年全镇农民人均增收同比增加1600元。三是着力项目投资工作,在基础设施夯实上实现新跨越。鼓励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建设村组道路,力争早日完成五龙村道路硬化工作;大力实施场镇道路提质改造;加强场镇给排水工程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消除内涝隐患,积极协调将场镇生活污水接入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四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事业发展上实现新跨越。加强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农民稳定增收增长机制,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加快推进全面参保计划,实现城乡居保应保尽保。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探索制定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具体办法。

6.紧扣党建引领,聚力从严治政,建设“满意”彰明。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注重思想学习。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加强深度学习、系统学习、快速学习中拓宽视野、更新理念、掌握方法,不断提升开拓创新、解决问题、狠抓落实的能力。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的民主监督,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办事不求人”的社会氛围。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三是敢于实干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效能政府建设,大力推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对看准的事、定下来的事、干起来的事,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确保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健全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干部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打造清廉政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快建设廉洁政府,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营造政府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政府的“清廉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指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设置综合办事机构3个:党政办公室(挂财政所、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社会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江油市彰明镇农业服务中心、江油市彰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江油市彰明镇共有编制34名,实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行政编制27名,实有22人;事业编制5名,实有5人;工勤2名,实有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751.9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9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38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7.96万元、教育支出减少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6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75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1.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75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59万元,占72.29%;项目支出208.35万元,占27.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1.9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9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38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7.96万元、教育支出减少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67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1.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万元、农林水支出172.28万元、教育支出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1.9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9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38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7.96万元、教育支出减少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12万元,占40.31%;城乡社区支出31万元,占4.12%;农林水支出172.28万元,占22.91%;教育支出2.67万元,占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3万元,占27.87%;卫生健康支出11.96万元,占1.59%;住房保障支出21.38万元,占2.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7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独子费奖励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及人大代表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奖励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5.37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平安创建工作,机关运行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扶贫工作,河长制工作,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工作、经济工作、武装工作及场镇路灯环卫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7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独子费奖励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4.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生活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6.2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

(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25.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生活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42.7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生活补助及奖励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38.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1.57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43.22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万元,主要用于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39.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费(项)2.2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商品和服务支出(项)0.47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服务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7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2018年、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经费安排。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62万元,下降6.58%。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额174.53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人大事务中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A.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B.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C.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D.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纪检监察事务中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A.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B.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全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A.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B.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C.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抚恤(款):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A.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B.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农业(款):指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A.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B.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

(3)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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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彰明镇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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